福建武平县人大对政府“官员”实行任职承诺公示监督制度

2009-05-27

    近日,阴雨连绵,可在武平县政府门口的政府信息公示栏前,不时有过往群众举着雨伞驻足,观看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2009年任职承诺事项,并私下议论着政府“官员”们的承诺。“政府官员承诺公示,人大开展公示监督”,这是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的对任命干部的一种监督形式。
  监督法实施后,如何在监督法的框架下加强对人大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监督,是武平县着力思考的一个问题。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发和调动领导干部自我加压、自逼奋进意识,从根本上解决“一朝任命定五年”现象,武平县委于2007年出台《武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任职承诺制度》,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1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实行任职“八步”承诺法。
    这“八步”任职承诺法:一是定诺。年初由承诺对象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单位实际,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年度承诺事项,内容包括发展、业务、服务、廉政四大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考核县委、县政府涉及各单位的相关指标。承诺事项初步确定后,向干部职工通报、征求意见,再经班子成员会议通过,确保承诺事项的内容、目标措施、完成时限等都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二是审诺。承诺对象提出的初步承诺事项,报县分管领导审核,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提出意见,再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最后由承诺对象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承诺。三是示诺。通过公示牌、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布承诺对象的年度承诺事项,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四是履诺。承诺对象根据承诺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按照承诺的时间要求严格兑现。五是督诺。县委成立实施任职承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县效能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承诺对象的践诺情况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平时开展的各项监督活动,加强对承诺对象践诺情况的跟踪督查。六是盘诺。年终由承诺对象作自我总结,对完成承诺目标工作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对无法完成的事项进行说明,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七是考诺。对21名承诺对象践诺情况实行单列考核。县委组织部根据县政府工作部门各自职能,研究量化考核项目、指标,拟定考核方案。“承诺目标”考核组对照承诺工作目标进行严格考核,并将承诺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报县委审核确认。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八是激诺。对圆满完成承诺工作目标任务、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在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无重大问题的承诺人,可继续留任;对考评成绩特别优秀的,县委在推荐市管后备干部中将给予优先考虑。凡在承诺期限内和年度考核中不能完成所承诺事项全部内容的(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政策因素外),由考核组向县委提出对承诺人进行约谈、劝其辞职或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建议,且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近三年来,有3名局长因承诺考评成绩一般被调整工作岗位。
来源:福建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