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培训班──驻洛18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

2009-06-01

    5月23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在郑州举办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第三期培训班,我市18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代生出席开班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郭素玲一同参加了培训。
    铁代生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努力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他强调,人大代表必须树立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就是工作的理念。要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不断学习新知识,充实新理论,掌握新本领。通过认真学习,使每一位人大代表不断增强代表意识、责任意识、权力意识、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为加快中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培训期间,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振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春生分别讲授了宪法、监督法、代表法、行政许可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王树安、马玉霞,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磐分别作了典型发言,交流和探讨了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及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做法。
    通过培训,使代表较为系统、全面地了解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熟悉了履行代表职务所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了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法,为开展代表工作和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