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谭建忠等36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2009年5月8日研究通过,提请:
谭建忠任洛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雪峰任洛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
孟红兵任洛阳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李跃民任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侯超英任洛阳市教育局局长;
吴振卿任洛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晓辉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洛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局长(主任);
郭丛斌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
姜涛任洛阳市监察局局长;
张建平任洛阳市民政局局长;
王家贞任洛阳市司法局局长;
谷树森任洛阳市财政局局长;
邬晓芒任洛阳市人事局局长;
苗欣欣任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清旭任洛阳市规划局局长;
张好富任洛阳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蒋勤任洛阳市园林局局长;
王永兴任洛阳市民营企业服务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
赵震任洛阳市交通局局长;
王长忠任洛阳市水利局局长;
王须才任洛阳市农业局局长;
张玉琪任洛阳市林业局局长;
曾丹梅任洛阳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局)局长;
徐建莉任洛阳市文化局局长;
郭引强任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局长;
朱其昌任洛阳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利任洛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乔卫国任洛阳市审计局局长;
李明智任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宇振任洛阳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左法勤任洛阳市体育局局长;
张尚君任洛阳市统计局局长;
史运升任洛阳市粮食局局长;
魏立峰任洛阳市旅游局局长;
王建军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陈亚利任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特此报告。
市长:郭洪昌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