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路长翁同志职务任命的报告

2009-06-03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路长翁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副主任。
    请审议。
 
 
主任:常振义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