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徐勇等3位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徐勇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谢红叶同志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红旗同志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审议。
主任:常振义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