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建设有关问题的报告

2009-06-03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干线公路路网结构,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由于我市建设资金紧张,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取BT投资方式进行相关项目建设。BT投资方式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承建基础设施的一种投资方式,即协议授权的投资方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进行政府采购)。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是缓解政府在项目上的筹集资金压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洛阳至偃师快速通道:起自偃师S320顾龙线与G310连天线在顾县镇的交叉点,止于南王村洛界高速与开元大道互通式立交。全长约24公里,该项目按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道宽15米,中央分隔带宽2米,工程总占地2223.6亩,估算总投资7亿元。
    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起自定鼎北路与国道310线交汇处,止于吉利区省道245邵吉线,全长约27公里。一期工程实施310国道至连霍高速段8公里。该项目按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道宽15米,中央分隔带2米,工程总占地2200亩,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3亿元。
    二、项目前期进展情况
    目前洛阳至偃师快速通道已完成省环保厅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14项前期工作,市国土部门正在加快进行土地手续办理的有关工作。洛吉快速通道目前也已完成立项审批、地灾评估、初步设计批复等13项前期工作,省国土资源厅正在对我市上报的土地报件进行审查,已有六个处室会签通过。从目前工作情况来看,征地拆迁工作已经可以开始进行,两条快速通道工程已经具备全面开工建设条件。
    三、BT投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的运作情况
    为加快两条快速通道建设,经过今年2月21日市重大项目建设第六次例会研究,决定采取先建设后政府回购的模式(BT投资方式)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一种全新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模式,市交通公路部门先后与北京、上海等地多家有实力的大型企业进行了接触、洽谈。经过认真的考察和紧张的谈判,在较短的时间内初步完成了BT投资建设的有关前期工作,初步选定了具有较强融资能力的国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和在国内具有较强建设实力的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参与我市的BT项目竞标,并作为潜在投资主体和潜在施工总承包方参与两条快速通道建设。4月24日,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决定与国采物流和中建七局签署投资建设协议。4月28日,市政府与国采物流和中建七局签署了初步的投资建设协议。
    四、政府对项目回购的有关情况
    根据签署的协议,项目采取建设期2年,回购期3年的方式进行,即建设单位在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在交工验收后的三年内,分期支付项目建设费用及利息。
    两个项目估算总投资额10亿元,由于最终合同尚未签订,暂按建设期两年每年贷款5亿元估算。我市在建设内支付实际投入建设资金的利息,在还款的三年内,按照第一年度支付4亿元、第二、第三年度分别支付3亿元计算,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三年期年贷款基准利率5.4%上浮20%计算执行,五年中共需还本付息约11.6亿元。其中:第一年支付利息0.21亿元;第二年支付利息0.43亿元(贷款期限按8个月匡算);第三年支付本息约4.5亿元;第四年支付本息约3.2亿元;第五年支付本息约3.1亿元(因还款期未定,暂按每年六月份安排还本资金匡算)。
    作为我市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我市与国采物流和中建七局签署的初步投资建设协议,需市人大对该项目还款列入市财政预算形成决议文件。
    特此报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