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加大水利设施投入,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和《加大对老旧水库设施修复力度,尽快恢复功能,改善生产条件,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议案的决议
(2009年5月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法政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加大水利设施投入,提高抗旱减灾能力>和<加大对老旧水库设施修复力度,尽快恢复功能,改善生产条件,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基础设施不仅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也是发展农业生产,促使农业增效,提高农民收入的保障。因此,加强对水利基础设施的修复和改造,对于增强农业的抗旱减灾能力,扩大农田耕地灌溉面积,增加农村经济的发展活力,加快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把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和改造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科学规划,本着轻重缓急、先易后难、集中投入、快速见效的原则,尽快编制出修复改造总体规划。要积极筹措资金,努力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完成修复和改造工作;今年重点完成对投资小、见效快、能迅速扩大灌溉面积的设施进行修复和改造。要切实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管护,高度重视人畜吃水难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间听取关于对该议案的落实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