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完善物业管理办法打造和谐居住环境的议案》的决议
(2009年5月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所作的《关于对<关于完善物业管理办法打造和谐居住环境的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在充分进行立法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物业管理的立法工作。
会议认为,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经过十余年的探索,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物业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规范和解决。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对于依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议案的办理工作,尽快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对涉及到的各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适时启动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