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人大四项举措推进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2009-06-03

    今年以来,湖北巴东县人大常委会针对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代表与选民互动难、评议结果运用难等问题,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强代表述职评议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限期完成任务,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宣传是前提
  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层次深入、广泛地宣传相关法律和制度,加强对人代会、常委会、代表工作和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选民的知晓率,切实提高广大选民和人大代表对代表述职工作的认识,增强对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在评议中做到代表述职要一视同仁,不论是老代表还是新代表,领导身份还是非领导身份代表,城区代表还是农村代表都要按规定毫无例外地向选民述职,不搞特殊化。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县直机关领导应以普通代表的身份,主动到原选举单位和选民中述职,自觉接受监督。
  搭建平台是基础
  让代表有“职”可述,让选民有“事”可评,把代表履职与述职联系起来,这是做好代表述职工作的基础。组织好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关键,如根据代表的自身条件和专业特长,紧扣发展主题,围绕中心工作,周密策划并精心组织好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有针对性邀请代表参加会议、听政议政等,组织代表走访联系选民,激发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为代表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提供舞台,打好基础。特别是代表在撰写述职报告前,必须先深入所在选区走访选民、听取选民的反映,征求选民意见,经过系统思考整理形成述职报告的初稿,再次征求选区选民意见,再报所在乡镇人大组织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最终形成述职报告。并做到用事实说话,以数字说明,有理有据,真实具体,能说服人、打动人,杜绝闭门造车,泛泛而谈。同时,在参加评议的选民代表的选择上,要体现“三性”:一是代表性,代表所在选区的各村组、辖区单位要有适量选民代表参加。二是行业性,述职代表是从事什么职业的,应当有这个行业的选民代表参加,如述职代表是教师代表的,要有教师选民代表参加。三是权威性,参加评议的选民代表在其周围要有一定的威信,较为公正,要有一定的履行“评议”代表的能力,要敢讲话、讲真话、会讲话、不偏颇。
  运用好成果是核心
  代表述职是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是监督就应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代表述职评议后,评议意见要有专人记录整理,并及时反馈给述职代表整改,整改后,由代表所在的乡镇人大适时组织召开由述职代表和选民代表参加的评议意见整改反馈会,通报代表对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再次征求选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将代表接受评议情况向代表所在单位反馈,以此激励代表。一方面扩大了代表的受教育面和与选民面对面的交流机会,另一方面对选民有一定的交代,使述职评议工作善始善终,不走过场。
  加强领导是保证
  为了进一步搞好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县人大常委会将到联系乡镇定期或不定期对县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和整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或跟踪督办。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述职活动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乡镇人大要加强领导,深入各村研究和解决开展代表述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就人大代表述职的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保证代表述职工作依法开展。同时,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代表,使人大代表明确述职活动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述职内容和方法步骤等,以便做到心中有数,尽早准备。(刘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