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喜照副主任带领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

2009-06-04

    6月2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喜照带领财经工作委员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和在建部分重点项目进行视察,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进行相关调研和初步审查。
    《监督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为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政府《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的服务工作,财经工作委员会组织“计划监督小组”的部分人大代表听取了关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视察了部分重点再建工程项目,并对洛阳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初步审议。会议由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韩国防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喜照做了重要讲话。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虎立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李跃民委托作了《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工业局局长徐新作了《关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从“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看,规划确定的41个主要指标,停止使用的2个,在用指标39个,其中,约束性指标8个,预测性指标31个;8个约束性指标,除垃圾处理、综合能耗2个指标进展相对滞后外,其余6个指标完成进度较好;31个预测性指标,多数指标实现了预期进度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使全市经济在非常困难的形势下基本保持了较平稳的发展态势。
    代表们对我市“十一五”规划前三年的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从不同的角度对中期评估报告提出了修改建议意见。
    吴喜照副主任对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审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指导思想强调了几点意见:一是中期评估工作本应在五年的中期进行,为了充分考虑去年以来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全市“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进行的更加准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中期评估工作放在今年6月份进行;二是中期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市政府对完成比较困难或可能完不成的指标,一定要严肃、慎重思考和决定,避免盲目的调来调去;三是根据代表们对中期评估报告初步审查的建议意见和视察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意见,市发改委要积极建议市政府,在全市产业聚集区建设、商业圈建设、金融企业引进和重大项目的谋划以及大项目的产业链条等问题上,都要高度重视,整体规划一旦确定,既要慎之又慎高起点,又要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意识。
    最后,吴喜照副主任要求市发改委尽快按照初审意见修改报告,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内容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和调整意见适当的中期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