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活动

2009-06-17

    为全面了解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工作情况,更好地促进《消防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主任会议决定从2009年6月12日开始,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对《消防法》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消防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其中包括该法的学习宣传情况;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县人民政府对实施《消防法》给予的支持与保障情况。重点是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火灾隐患整改、建设工程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公众聚集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法行为处罚等八个方面的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消防法》情况的汇报、查看有关消防工作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