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暨举办第一次法制讲座的通知

2009-06-29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人大联络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6月30日上午10时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
    (一)建议议程暨材料准备
    本次会议建议议程共5项:(1)审议《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审 议修改稿)》;(2)审议《洛阳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3)听取关于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4)听取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河科大二附院外科病房楼项目资金及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报告;(5)听取关于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报告
以上建议议题:第(3)、(5)项议题材料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第(4)项议题材料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落实;第(2)项议题材料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负责落实;第(1)项议题材料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落实。
以上各项议题材料各打印100份,于6月29日前送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要缺席。
列席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一位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人大联络处一位主要负责同志。
列席会议的省、市人大代表有:
张  建  汝阳县付店镇马庙村党支部书记、省人大代表
徐才智  河南省才智种子公司总经理、市人大代表
    刘  国  偃师市山化乡东屯村、市人大代表
    周卫东  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主任、市人大代表
张晓理  洛阳市网络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市人大代表
    马安乐  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市人大代表
刘卫东  洛龙区关林镇皂角树村书记、市人大代表
姜安立  伊川县鸣皋镇中溪村党委书记、市人大代表
鲁红舟  伊川县半坡乡鲁沟村党总支书记、市人大代表
何广政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市人大代表
    请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驻地列席本次会议的省、市人大代表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列席会议的应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报告。
    请洛阳日报社、洛阳人民广播电台、洛阳电视台、洛阳晚报社派记者参加。
二、关于举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法制讲座
    在常委会召开之前,将于6月30日上午8时半在市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厅举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法制讲座。讲授题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参加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高新区人大联络处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到办法
    栾川、汝阳、洛宁、嵩县等县(市)区参加会议的同志,可于6月29日下午6时前到雅香金陵报到。参加法制讲座的人员,请6月30日上午8时半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会议厅报到;出席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员,请于6月30日上午10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五楼常委会会议厅报到。
    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省、市人大代表需要安排住宿的,请到雅香金陵报到,市人大常委会在雅香金陵设有接待小组。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