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做好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2009-07-03

◆ 秦智琛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作用发挥如何,将直接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关系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行使。近几年来,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为做好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工作,我们首先在尊重代表、理解代表、关心代表、帮助代表上下功夫。一是尊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代表主体观念,不管职务大小或水平高低,尊重每一位代表,珍惜每一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每一位代表认识到自己的地位,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二是理解代表。由于思想水平、认识能力、性格爱好以及工作范围的局限,每一位代表对同一个事情的看法不尽一致。我们就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问题,从积极的角度去理解,少批评指责,多表扬鼓励,从而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三是关心代表。在生活上注意关心体贴代表。每位代表生日到了,我们寄上一张精美的贺卡,写上几句祝福的话,哪位代表生病住院了,我们送上一束鲜花去看望,使代表感受到人大机关是代表之家,赢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帮助代表。尊重代表、理解代表、关心代表,最终要落实到帮助代表上。人大代表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提议案和建议有一个落实的过程,有些议案或建议办理起来难度很大。我们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拿措施,督促“一府两院”落实办理。我们制定了代表接待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代表当中去,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同时,我们努力增强人大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努力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代表之家”。我们的努力,激发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使代表工作的开展由被动变为主动,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
    二、搞好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代表自身素质
    为了提高代表素质,我们主要是组织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和向选民述职等工作。第一,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我们在督促代表加强自学,提高自身素质及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建立起人大代表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机制。 根据人大代表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制度,使代表的培训学习规范化;根据人大工作的职能任务,有计划地进行专题培训,使代表的培训系统化。与此同时,还组织代表参加辖区内的一些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和人大工作中的一些重要活动,使之在实践活动中提高综合素质。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职责意识和工作能力。第二,接受选民监督,不断增强民本观念。选民对自己选出来的人大代表的工作和素质状况非常关注,人大代表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履职。因此,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必须向选区选民述职,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的监督,这也是新形势下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去年11月,我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三个镇人大主席团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广大选民积极参与,热情高涨。代表们也精心准备,主动接受选民监督,活动收到了应有的效果,不仅促进了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选民了解、理解和支持人大代表的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我县人大代表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履职能力也得到明显增强。
    三、维护代表合法权益,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在维护代表合法权益,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工作:第一,维护好人大代表合法权益的保护权。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一样,有其基本的合法利益权,如人身权、肖像权、财产权等。但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或个人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却不予理解、不予支持,有的甚至侵犯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对此,人大常委会坚决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解决代表的实际困难,支持代表的工作,确保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维护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权。为了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三个保障”。一是时间有保障。要求代表所在单位,为代表参加活动提供充足的时间,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二是经费有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为代表提供代表活动的必要经费和物质保障,并帮助协调和处理人大代表在履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三是信息有保障。代表的信息灵不灵通、知不知情与代表审议报告和审议议案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经常为代表提供多方面信息,通报相关情况,报送各种资料,并为代表订阅相关报刊,使人大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和充分地尽职尽责。
第三,维护好人大代表的特别保护权。我们严格执行《代表法》的规定,保证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不受追究,使代表免除后顾之忧,在会议上敢于讲真话,敢于实事求是地反映社会生活的真实情况,使大会作出的决定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之上,做到了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非经大会主席团许可和在闭会期间非经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保证了代表依法行使职权,防止了有关国家机关滥用职权阻碍代表对其进行监督。
    四、构筑搭建工作平台,发挥人大代表应有作用
    2008年,我们根据人代会上代表的意见、县委工作的重点、县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
     (一)组织代表进行网吧管理视察,促进网吧经营合法、有序、健康发展。在2008年3月10日至28日,抽调22位代表由教科文卫工委和法工委联合参加组成两个视察组,对我县网吧经营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后,视察组提出了四项建议:一是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网吧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二是坚决取缔“黑网吧”,从源头上净化网吧市场,促进网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合法网吧的监管,确保网吧规范经营。四是正确引导,推进网吧产业健康发展。人大常委会把代表们的建议经过归纳整理,以视察意见书的形式把建议反馈给县政府,并由参加视察的代表跟踪督办。经过3个月的全面整顿,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代表们对此表示满意,同时亦受到了学校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组织代表开展《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确保
人民身体健康。2008年5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12名组成两个《食品卫生法》 执法检查组,对45家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经营场所,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根据各个职能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所作的具体工作,结合实地检查进行了认真讨论。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督和督促县政府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安全管理组织制度,下发《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及限制地下水开采的通知》、《关于加强桶装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镇集中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从源头和制度上保障了饮用水的卫生和安全。组织代表们明查暗访,跟踪监督问实效,使全县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提高了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树立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为构建文明富裕生态和谐新安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组织代表进行社会治安形势调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治安形势十分关注。2008年6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20名人大代表由法工委牵头组成2个调研组,对2007年以来全县的治安形势进行调研。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治安问题。一是黑恶势力抬头。二是非法采矿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令人震惊。三是入室盗窃案件居高不下,且破案率低。
    四是学校内及学校周边治安问题突出,学生钱物被敲诈、抢劫的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四项建议:一要加大对黑恶势力和团伙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二要加大对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开采矿山的打击力度,保护好有限的资源,确保新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要增强对盗窃犯罪的防范能力,加大打击力度,尽快安装技防监控设施。四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调研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反馈后,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公安局迅速行动,采取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保安措施,使我县治安形势有了较大改观,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为新安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四)组织代表听审,维护司法公正。为了拓宽人大监督工作的渠道,丰富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庭审时进行旁听。2006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大案要案和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旁听庭审,并出台了《新安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法 院公开审判案件进行听审的办法》,使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制度化。两年来,我们共组织县人大代表36名旁听法院庭审活动18次。这样,对代表了解司法程序和各种制度 ,审议好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很有帮助。实践证明,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是代表参与监督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重要方式,既有利于提高法官、检察官的素质和能力,又能够促进和监督司法公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代表参加督促检查,提高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我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上,主要采取会后及时交办、现场检查督办、对不满意的发回重办、年终严格考核、专题听取和审议办理情况报告等方式。在建议办理期间,人大常委会每年都集中两个月时间,组织提建议代表上门督办,对重点建议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由政府的主要领导、提建议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参加的现场督办会。人代会期间,对上年办理工作列入大会议程听取专题汇报。由于代表积极参与,实行跟踪督促检查,加大了办理力度。近几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满意率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