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度的分量

2009-07-03

      官员之“德”的约束力,不全在所谓政绩指标,而在于“公开监督”,在于“群众满意度”。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体制的科学与民主,只有在明确“谁来考核”这个前提下才能实现。
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的设计,是“考核指标”重要,还是“由谁来考核”更重要?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面解答了这一问题。
    《意见》从“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到“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明确把这一问题提到了干部考核制度完善的重要位置。
    这一提法,既是对构建科学的干部考核选拔体制机制的长远考量,亦可以看成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现实情况的深刻认识——通过公开监督的力量,纯洁干部队伍,整顿吏治,让德才兼备的人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中坚力量。
     一直以来,“德才兼备”是考核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什么是“德才兼备”,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要求。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德”字为先。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再专业、再出色的才能,也应由高尚的理想和信念引领,才能在服务人民的领导岗位上有所作为。
    所谓“德”,内涵很丰富。然而它缺少类似GDP这样的量化指标,很容易流于形式——嘴上是主义,私下成了生意,有些人在公开场合信誓旦旦反贪反腐,一转身却对卖官鬻爵之类弊事乐此不疲。这也是为什么屡屡强调完善干部考核选拔机制,却仍有“失德”官员出现的重要原因。
    官员之“德”的约束力,不全在所谓政绩指标,而在于“公开监督”,在于“群众满意度”。换句话说,要把“谁来考核”提到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的重要位置,干部言行是否一致,权力是否滥用,是否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由民意判断。而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体制的科学与民主,只有在明确“谁来考核”这个前提下才能实现。
  明确了“由谁来考核”,我们的干部考核选拔机制才能更加科学,才能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让我们的干部认识到“为谁服务”,才能防止官员滋生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样的荒唐念头,才不至于让有些官员打着党的旗号,却坐到人民的对立面上,才能杜绝“政策句句在理,官员偏偏不理”这样政令不畅的怪现状。
    眼下,各地都在大量起用年轻干部,亦在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希望能够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切实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选准人,用好人,使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担负起促进科学发展的重任。这样,我们党的事业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