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2009-07-14

    7月10日上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国税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军、祁庚民、朱麦琴、王松柯、常京汉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按照议程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全军所作的关于决战二季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王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永伟所作的关于全县防汛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伟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依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献宇同志为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王烨同志为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王建东等10名同志为洛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议结束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永林就会议议题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一要抢前抓早,提速增效,奋力夺取应对危机攻坚战的新胜利;二要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化解矛盾,努力促进农村低保工作上水平;三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积极营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五要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张献宇,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全军、副县长周永伟,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王烨,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海舟,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郭现营,县政府22个组成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负责人,18个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县人大代表和公民各一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