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09-07-17

    7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西工区、涧西区、伊川县的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和3处住宅小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汇报。市政府副市长杨萍参加汇报会并陪同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活动的重点是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开发商建设占用教育用地情况、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情况。
    15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代表们积极踊跃发言谈体会、谈感受,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是积极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教育投入,加快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围绕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成效是明显的。同时,针对《条例》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对《条例》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广泛;洛阳新区只编制了总体规划,却没有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大多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未编制;未按《条例》规定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校或中小学校规划滞后;规划预留的教育用地被开发商侵占、挪用,使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未能有效落实;学校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择校热,使入学压力大、大班额等现象仍然严重等等问题,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建议。
    在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结束时李柳生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条例》一年多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站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把依法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二是科学规划,认真编制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市、县(市)、吉利区要切实贯彻执行好《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第五条规定中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数量及规模标准,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认真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相关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新区拓展区建设、旧城区或城中村改造方案时,使中小学规划、建设与新区拓展区规划、建设相结合,与城中村改造相结合、与旧城区改造相结合,应当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做到规划要有前瞻性、应变性、总体性,避免重复走旧城区的老路。并使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做到控规,否则将来孩子们没有学可上。三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学校建设力度,努力使新建或改扩建学校建设资金予以保障。四是要加大执法力度。教育、规划、土地、房管、建设、国资委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对《条例》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制定防范措施,通过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方式,抓好违反《条例》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行为。五是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加快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逐步把城区的职业学校迁入职教中心,原址改建普通中小学,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需求,也从根本上解决入学难的问题。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要全面了解《条例》内容,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真正把《条例》落到实处。七是市政府应积极调查研究,制定《条例》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杨萍副市长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下星期召开由各区分管区长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整改动员会,并把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没有发现问题作为整改的内容;二是安排听取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情况汇报;三是针对到2020年城市区人口达159万的教育专项规划,已不合实际,要抓紧修改。教育部门要制定三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实施规划,由政府发有关部门进行实施。四是教育部门尽快安排人员到郑州市学习调研成立执法大队事宜,并代政府拟定《条例》实施细则。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