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工委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9年上半年,人事代表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心组织,做好市十二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部署,我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08年12月开始,到2009年3月中旬结束。换届选举工作,虽然时间紧、任务重、程序性强,但我们在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2009年1月至3月,15个县(市)区相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驻洛解放军、武警部队召开了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洛阳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498名。这次选举出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358名,占代表总数的72%;非中共党员140名,占代表总数的28%;妇女89名,占代表总数的18%;少数民族29名,占代表总数的6%。按代表构成划分:工人55名,占11%;农民70名,占14%;干部153名,占31%;知识分子84名,占17%;企业经营者78名,占15.6%;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35名,占7%;解放军、武警部队21名,占4%;归侨和港澳台胞2名,占0.4%。从选出结果看,选出代表的比例结构、界别基本符合换届选举的规定要求,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如农民工、网民、抗震救灾的模范人物都有代表,一线工人、农民代表数量高于上届。
3月,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洛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8名,秘书长1名,常委会委员29名;市人民政府市长1名,副市长7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为保证大会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会前,我们认真做好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会议期间,听取各代表团对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意见,培训选举计票人员,做到精心筹备、周密细致、万无一失,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务。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选工委通知要求,我们及时组织召开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交流做法,分析存在问题。会后,我们认真汇总整理,撰写了《洛阳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同时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并将换届选举资料文件装订成册,为今后的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二)坚持程序规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名,其中任命59人,免职19人。任免工作中,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环节,严把每一道法定程序关,为常委会依法任免提供了保障。特别是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我们及早动手,从考试内容、考场布置等方面入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坚持各种常规程序的基础上,还首次对任命后的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举行了庄重的集体宣誓仪式,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了进一步做好工作、履行好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 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5月23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在郑州举办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第三期培训班,我委组织驻洛的18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代表们学习了宪法、监督法、代表法、行政许可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若干问题,并探讨和交流了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及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做法。通过培训,使代表较为系统、全面地了解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熟悉了执行代表职务所必备的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了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工作方法,为开展代表工作和活动、发挥代表作用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拓宽联系代表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是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日制度,及时拟定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安排意见。陪同分管副主任到涧西区、伊川县接待市人大代表15名,收集意见和建议12条,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二是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及时确定列席代表名单,认真做好联系服务工作。上半年共有18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代表知情知政搭建平台。三是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接待代表来信来访等方式,联系代表25(人)次,办理代表来信来访6(件)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重要活动,如组织23名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座谈会,为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方案》献言献策;不断扩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的参与面,进一步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五是为代表订阅、邮寄《中国人大》杂志,拓宽代表知识面,提高代表素质。
(五)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85件。会后,我委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分类。3月19日,分管副主任主持召开了由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建议办理工作负责人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会,当面交办代表建议,并对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要加大重点建议的办理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提高建议办理的采纳率,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让代表真正满意、让群众得到实惠。
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委加强同“一府两院”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5月19日和7月2日,分管副主任带领我委分别专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汇报,与市政府、市中院的负责同志共同研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意见。要求对正在办理中的代表建议,加大办理力度,做好后续工作,彻底解决代表所提的问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要求,根据分工负责、对口督办原则,我们将285件代表建议分解后交付各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由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进行督办,使督办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对主任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办理的建议,及时跟踪督办,重点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并已将10件重点建议分解到各对口工作委员会,进行对口督办。
截至目前,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285件代表建议,在法定时限内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多数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个别代表还未反馈意见,正在积极协调、督办中。
(六)扎实做好调研工作。为更好地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思路,白志刚副主任带领我委到部分县(市)区就代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每到一处,白主任都实地查看当地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工作汇报。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委积极总结代表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工作中推广运用,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代表作用。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修改调研的通知》要求,围绕“乡镇人大主席团是否常设、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是否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等问题,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从实践和理论结合的角度,收集整理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三法”的修改完善提供了参考。
(七)为河南省十市人大换届选举暨代表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做好服务工作。5月15日,河南省十市人大换届选举暨代表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座谈会上,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鹤壁、南阳、濮阳等十个省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就当地人大换届选举和代表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代生总结了省辖十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我市的换届选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作了部署。我委积极筹备会议,认真做好联络参会地市、起草发言材料、布置会场等准备工作,保障了座谈会的圆满结束,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好评。
(八)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中心工作。根据市委关于市领导分包联系服务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安排,白志刚副主任带领工委和市新区开发办、市民营企业局的有关负责人,深入到分包的洛阳精密机床有限公司、洛阳震动机械有限公司、洛阳古城机械厂和重点工程项目世纪华阳、市民服务中心进行调研。调研中,白志刚副主任在认真查看和详细询问的基础上,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经营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报,仔细研究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并积极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目前有的问题已经协调解决和答复,有的正在协调中。
根据市委关于市领导联系分包外商投资企业的要求,白志刚副主任还带领工委和市商务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企业正视存在的困难,树立信心,积极应对危机,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表示对于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会通过一定的渠道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切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九)加强理论学习,搞好自身建设。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做到了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同时,结合实际工作,经常组织大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做好本部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组织新当选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集中培训。
(二)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认真落实《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的评议办法》等有关制度,对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和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实效;组织代表抽查建议办理情况。
(三)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起草《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做好服务;安排各县(市)区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工作。
(五)总结2009年工作,安排2010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