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9年上半年,内司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分管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内务司法工作质量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服务常委会会议,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
(一)为常委会听取《关于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基层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认真做好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对创建和谐平安洛阳,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听取和审议该专项工作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5月19日至21日,内司工委在杨玉龙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对全市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市公安局以及涧西分局天津路派出所等6个基层公安派出所,听取了关于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召开了部分公安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街道办事处和村党支部有关人员、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分子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查看了公安派出所执法基础台帐、重点业务工作基础台帐;从每一个派出所随机抽调5份治安案件卷宗,并组织司法监督工作法律专家咨询组成员对治安案件办案质量进行评查,归纳整理评查意见,并对各案卷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一列举,及时反馈给市公安局。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该专项工作报告,及时组织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了专题调研情况和初审意见。6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专项工作报告。会后,内司工委及时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了要适时解决公安警力不足的问题、适当增加对公安派出所的投入、协调整合基层治安管理力量、着力加强公安派出所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治安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意见和建议。7月2日,将常委会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执法检查。为了全面了解全市司法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正确评价刑事审判、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时发现和解决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和社会稳定,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月份,内司工委认真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下发了通知,并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本次执法检查共分自查自纠、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整改落实等四个阶段。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已完成自查,并向内司工委提交了自查报告。市检察院自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下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认真落实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进行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抽查部分案件等形式,做好执法检查的一系列工作。
二、强化司法监督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调整内司工委司法监督工作专家咨询组。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完善人大司法监督机制,提高司法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升司法监督的质量,内司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内司工委司法监督工作专家咨询组进行调整。为了把专家咨询组成员选准,我们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推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内司工委审核确定等方式,对入选对象进行严格考核把关。7月3日,内司工委举行了司法监督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聘书颁发仪式,杨玉龙副主任分别为16名专家颁发了聘书,并对咨询组专家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新一届司法监督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着重增加了在司法一线工作的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律师的比重,进一步优化增强了专家咨询组的专业实力,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同时,根据换届后人大代表的变化情况,结合司法监督工作需要,我们对司法工作代表监督小组也进行了调整。
(二)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控告、申诉是内司工委的重要工作职责,是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内司工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接访和督办工作。上半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涉诉来访45起,60人次,转交司法机关办理26起,其中限期报告结果的1起。在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时,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分类登记。根据重要程度把案件进行分类登记,并转交相关司法机关办理。二是集中督办。每一季度末把本季度转办的案件归纳梳理,对办理结果存在异议的案件,召集承办汇报说明情况。目前,已对前两个季度转办的案件进行了集中督办。三是研究重点案件。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有争议的案件,请司法监督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集中评议,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再听取承办单位的汇报,交换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提出案件处理的建议和要求,并督促承办单位依法落实,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公正。
(三)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分解落实意见,张晓理代表提出的《关于司法机关尽快建立回复网民诉求长效机制的建议》、戴耀武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取消火化,推行树葬,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协调承办。受领任务后,内司工委及时召集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政局有关领导协调会议,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办理落实的具体要求。会后,内司工委保持与有关责任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办理情况,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快办理进度。6月30日,内司工委组织相关单位与提建议代表见面,当面向提建议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代表对此表示基本满意。目前,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都建立了网站,成立了回复网民诉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网络管理、网上巡查管理规定,完善了网民诉求巡查、整理、报告、办理、反馈工作程序。这些制度的建立,对于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引导人民群众有序表达诉求,加快问题解决,促进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积极参与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督查和检查工作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级领导干部要负责分包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全力推进市重点项目进程,保障重点企业顺利生产。根据责任分工,杨玉龙副主任负责分包廛河绿化、东出口区域排水管网及雨水泵站、洛钼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钼转换等3个重点项目,负责分包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德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联众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重点企业。受领任务以来,杨玉龙副主任一直保持与相关项目责任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及时了解工程进展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常带领内司工委有关人员深入相关项目、企业进行调研,了解情况,协调解决资金、征地拆迁、不同工程交叉施工、临时占道施工等困难和问题,吁请市委、市政府帮助有关企业解决生产用蒸汽价格优惠、保证金印花费政府补帖、交通安全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分包重点项目的工作进程,帮助企业克服经济危机的影响尽快走出困境,维护其正常生产。
四、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自3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内司工委全体同志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阅读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撰写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努力在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武装头脑、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二是认真开展专题调研。配合杨玉龙副主任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这一主题,采取利用网络查看各地市司法监督工作经验做法、深入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等方式,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思考完善常委会司法监督程序、改进司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司法监督工作成效的良策,并撰写《提高认识,完善机制,改进方法,切实做好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三是积极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查找自身在学习、工作以及党性修养、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四是坚持边学边改。根据《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对方案中提出的与内司工委有关的问题进行详细分解,建立了整改落实台帐,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将在以后工作认真逐步加以整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提高了内司工委全体同志的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意识,激发了工作热情,促进了工作开展,实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下半年,内司工委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内司工委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执法检查工作;
2、对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3、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工作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继续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受理和督办工作,组织内司工委专家咨询组成员对涉法涉诉重点案件进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供司法机关参考。同时,落实对第三、第四季度转交办理的案件进行集中督办;
5、完善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评判标准,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
6、组织人大代表对《律师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7、进行年终工作总结并安排2010年工作。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