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委员会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9-07-22

    2009年上半年,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的领导及主管主任的带领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恪尽职守,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抓好立法计划的督促落实工作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09年度地方立法计划中,正式立法项目共计3件,即《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洛阳市旅游条例(修订)》和《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项目共计4件,即《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洛阳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洛阳市城市供水条例》和《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立法计划,制定了详细的立法计划项目进度表,并对落实2009年度立法计划提出了具体要求,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时间完成立法任务,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地方立法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完成今年的立法工作任务。
    (二)积极开展立法工作
    上半年,我们对《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一审前提前介入,并认真负责地做好二审的审查把关工作。该《条例(草案)》于2009年5月11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了初审。之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工委会同相关部门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修改,并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审查指导,6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6月25日主任会议进行了审查把关,6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该条例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洛阳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于2009年6月30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进行了初审,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法工委会同法制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修改,现已报送省人大法制室审查指导。
    (三)会同办公室组织举办法制讲座
    会同办公室组织了市十三届人大第一次法制讲座,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毛引端主任委员来洛授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组成人员、市“两院”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本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知识的讲座。通过学习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为做好各自的工作、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打下基础。
    此外,我们还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参加省立法业务研讨班的学习;积极做好人大网站的信息提供和更新工作;积极做好牡丹花会及日常接待工作;积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做好承办的人代会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积极做好常委会领导和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协助常委会主管主任做好市委分包的重点工程与联系企业项目
    (一)联系外商投资企业与重点民营企业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黄元元副主任带领法工委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先后两次到洛阳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和洛阳蒙娜丽莎婚纱摄影设计有限公司两家外资企业,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在分包的联系重点民营企业中,几次到洛阳市坤达农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洛阳市双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洛阳风动工具有限公司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查,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状况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沟通协调等多种渠道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二)联系市重点工程项目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黄元元副主任联系的市重点工程共两批五个项目,即第一批“廛河区农副产品现代物流园区项目”和“西工区中州路过街天桥改造项目”,第二批“西工区丹尼斯百货解放路店项目”、“西工区隆安.上阳华府项目”和“老城区曼哈顿商业广场项目”。其中中州路过街天桥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现代物流园区项目因土地性质需变更,目前正在协调中;丹尼斯解放路店项目有一栋楼的拆迁遇到困难,正在积极做工作;隆安.上阳华府项目主体已经完工,进展较为顺利;曼哈顿商业广场项目一号楼出现施工方与开发商纠纷,目前处于诉讼程序中。黄元元副主任对分包的重点工程项目,多次到工程工地,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努力帮助协调解决。
另外,黄元元副主任还参与洛阳市市容市貌的治理督查工作,联系偃师市廉租房建设项目等相关工作,为此做了大量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法工委将继续围绕加强立法工作和提高立法质量这一中心任务,严格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分月主要工作安排》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洛阳市旅游条例》进行二审,并做好通过后的报批及公布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一审后的修改报审和二审以及通过后的报批及公布等相关工作。
    (三)积极配合相关工委对《洛阳市节水用水管理条例》、《洛阳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洛阳市城市供水条例》和《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立法调研。
    (四)对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进行考察调研。
    (五)拟订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六)协同领导做好联系重点工程与重点企业项目的有关工作。
    (七)认真做好聘用立法顾问的相关工作。
    (八)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切实加强法工委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形势和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