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大
不容忽视的幼儿教育
张松文
幼儿教育是教育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虽然没有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受到家长朋友的重视,但是幼儿教育的办学条件、教育环境、师资配备、教育质量、教学效果等直接影响幼儿的身心发育、智力开发,乃至一个地区的基础教育质量。因此,宜阳县人大把监督幼儿教育做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促使宜阳幼儿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广大家长朋友的肯定。
幼儿教育的过去与现状
几年前,幼儿教育在县城已经全面普及,广大农村几乎没有幼儿园,大多数孩子5岁以后才能进入村里的学前班学习。孩子智力开发晚不说,农忙季节家长把孩子往外一放,孩子们的安全也没有保证。孩子们之间发生小矛盾致伤、致残的事时有发生,家长为孩子们闹矛盾互不理睬,反目成仇,吵架、打架屡见不鲜,甚至引起上访告状的都有。县人大经调研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决定将监督幼儿教育工作做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对幼儿教育工作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后,提出了尽快改变幼儿教育的落后面貌,通过1-3年的时间,使幼儿教育在广大农村普及的建议,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当年就组织实施普及幼儿教育。经过几年的努力,宜阳县现有幼儿园169所,其中公立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167所。全县幼儿园在园儿童11469人,民办幼儿园教师477人,经过正规幼教学校培训持有毕业证或任职资格证的237人,占民办幼儿教师总数的50%。民办幼儿园分布在全县17个乡(镇),人口数相对偏少的村多数幼儿暂时在村小学学前班就学。幼儿教育的迅速发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对幼儿教育的基本需求。
八项措施确保幼儿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幼儿教育在全县普及后,县人大先后3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教育工作进行视察,提出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宜阳幼儿教育发展实际,制定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及管理措施等规章制度,使幼儿教育健康顺利发展的建议。县政府及教育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台了八项措施,一是成立了宜阳县幼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兼任,教育、公安、卫生、城建、工商、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协调解决幼儿教育发展进程中遇到的特重大问题。县教育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王留宽任主任的“幼儿教育清理整顿”办公室,主管民办教育副局长葛富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幼儿教育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办园的评估和审批。二是幼儿园的管理,实行乡(镇)中心校属地管理的办法,对幼儿园的安全和业务指导管理统一纳入所在地中心学校的日常管理,由乡(镇)中心校评估审批。三是县教育局每年都与各乡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量化工作管理,把幼儿园管理工作统一纳入县教育局对各中心校的年度工作考核。四是县民办学校管理办公室每学期都下达幼儿园安全工作排查通知书,并下派工作组,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督查整改。五是每遇雨、雪特殊天气,要求乡(镇)中心校启动安全报告制度,平时对幼儿园的食品卫生排查,要求建立档案,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六是对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每期检查两次。接送学生车辆除接受县交管部门管理外,审验报告“三证”(行车证、驾驶证、劳动证)复印件,同时送县教育局备案,杜绝病车接送学生,杜绝超员接送学生。七是出台了《宜阳县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管理的意见》(讨论稿),制定了《宜阳县民办学校评估审批工作细则》,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对幼儿机构的管理和审批。八是对新审批幼儿园,严审严查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按年度送审,并在县教育局备案(复印件)。严把审批关,督促幼儿园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安全,杜绝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项措施的实施,为宜阳幼儿教育工作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保证,取得了明显成效。几年来,宜阳的幼儿教育工作没有出现过明显过错,受到广大家长朋友的好评。
幼儿教育的广阔前景
2009年7月,宜阳县人大再次组织人大代表对幼儿教育工作进行视察,代表们对幼儿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要求县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对投资数额大、上规模的办学者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实现办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虚心听取县人大的建议,着手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招商引资、联合办校等办法,新建一批硬件设施一流、师资配备一流、管理水平一流的幼儿园,切实提高宜阳幼儿教育水平,把这项造福子孙万代的惠民工程办好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