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

2009-08-28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富有成效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关注发展,主动服务发展,全力推进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大常委会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科学发展,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定位出发,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与挑战,应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支持政府把握好投资和政策导向,落实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政策。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措施,突出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发展、金融、外贸等工作的监督。在监督工作中,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题目,集中力量开展一些有深度的调研,多提出一些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要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监督法规定的多种监督形式,实施跟踪监督,加大监督力度,一抓到底。对有的重点工作,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可以适时跟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评议意见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重点监督事项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更好地推动工作。
    更加关注改善民生。受金融危机冲击,当前经济发展面临困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就业压力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关注改善民生,推动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保、食品安全等民生工作,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关注,落实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民生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应注意抓关键环节、薄弱环节,以点带面,推动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改善。就业是民生之本,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是就业问题。对此,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监督推进的力度,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专项工作评议等措施,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上下联动,全方位促进就业、再就业。对民生问题,老百姓身在其中,体会最真切,最有发言权。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困难的地方,了解群众所需所急,反映群众所盼所想,使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真正代表人民意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理应更好地贯彻和体现以人为本,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人大常委会的根本任务,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推动宪法法律规定的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沟通联系,不断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确定工作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开展监督活动要多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任何一项工作的好坏都尽量组织代表和群众评说,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调查视察活动,确定监督议题事先征询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并通过公民旁听、新闻报道、视频直播等措施公开人大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就总体而言,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手段尚比较传统和落后,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民意的反映和表达。因此,必须改进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方式和手段,加快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可在代表小组设立信息站,有条件的代表可建立自己的信息平台,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代表与代表小组之间搭建便捷高效的联系平台,拓宽联系渠道。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
    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切实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就是从法律和制度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要求。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抓好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搞好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涉及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审查、处理、问责等诸多环节,工作要求也很高。常委会要抽调精干力量,建立得力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严密规范的备案审查办法和工作程序,确保法律监督的顺利进行。人大信访案件多数是涉法涉诉案件,要不断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不断提高办理信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好来信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科学谋划,系统推进,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实效性。
    工作内容要统筹兼顾。把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人事任免、代表活动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后,应跟踪抓好监督,确保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对监督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各方力量,促成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一致行动。要把对工作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统一起来,依照监督法的规定,深入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审议情况除向市政府反馈,应报市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不满意的,应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后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确保监督实效。
    工作措施要统筹运用。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是人大常委会经常采用的工作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应综合运用这些措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务求实效。针对监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应果断采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讲求监督艺术,促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注重改进调查、视察、检查的方法,既听取“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又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既进行明查,又进行暗访;既定性分析,又定量分析,真正做到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
    工作力量要统筹调度。人大工作力量可以分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等不同的层面。要根据工作性质,区别轻重缓急,统筹调度。综合性的重大事项由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一些专门性的工作由专门委员会负责实施,扩大工作覆盖面,提高工作效率。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中许多人是各自行业和工作领域的专家,具有丰富的经验,在监督工作中要注意吸收有关的人大代表参与。要指导代表开展好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意见,充分发挥代表的应有作用。(作者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