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二程与理学

2009-09-01

◆ 袁君敬

      说起理学或道学,就不能不说北宋时期的洛阳人程颢、程颐兄弟。
      一、坐隅春风,立雪程门
      许多洛阳人都知道程门立雪的典故和如坐春风的故事。这两个典故说的就是程颢、程颐弟兄两人创立并传授道学(又称一理学亦称洛学)的故事。
      程颢(1032~1085),字伯淳,也称明道先生,生于湖北黄陂县。人称“生而神气秀爽”,“十岁能为诗赋,十三岁时,群居庠序中,……见者无不爱重”。其青少年时代是在随其做州县地方官的父亲任所度过的。因从小知书明礼颇受社会贤达称赞。十五六岁时,受教于濂溪人周敦颐。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因其父升任国子博士,随其父到达京师开封。次年,中进士第,安家于洛阳履道坊,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涯。
      嘉祐三年(1058年),程颢任陕西鄂县(今户县)主簿,曾以判民争藏钱案令当地人叹服,显示了他排解诉讼的才能。
      嘉祐七年(1062),他调任上元(今江苏江宁)代理知县。到任后,他深入调查研究,秉公办案,数月之内使发讼案件下降,受到百姓拥戴。上元田赋沉重,各地富户征收不均,积弊很深。程颢制定统一法令,使全县征收数量一致。同时,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组织百姓修筑堤防,使上元在多雨之年仍获丰收。表现了他勇于任事的才干。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程颢调任晋城县令。该县贫穷落后,财赋窘迫,物价飞涨,百姓灾难沉重。他到任后,采取调节供应、平稳物价的措施,百姓对他感恩戴德。他离职时,百姓夹道相送,哭声震野。为维护社会治安,在乡村编伍保,让群众互助互济。他任职三年,晋城县没有偷盗和斗殴现象。他还在各乡大兴学校,使风俗粗野、文化落后的晋城转变为文化比较先进的县,后该县登科者达十多人。史称其为治“专尚宽厚,以教化为先,虽若甚迂,而民风实动”;其为政“常权    价,不使其贵甚贱”。
      治平四年(1067)程颢调任中央,先任著作郎,后在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经吕公著推荐任太子中允,“授检察御史里行”(掌朝内检察、执法的官)。数月之内,他上疏论君道,论王霸、论养贤、论修学尊师等十余事。每进言,必讲“君道以至诚仁爱为本”,而不涉及功利,因而未受神宗器重。此间,由于他反对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而被罢免,差权发遣西京路同提点刑狱,改差任镇宁军节度判官。程颢遭贬,重任地方官。1070年,他任镇宁军(澶州,今河南濮阳)签书判官(驻军长官副职)时,正值上曹村河堤溃决。程颢闻讯,从百里外星野赶到,同大家一道抗洪抢险,经几昼夜奋战,终于堵住决口,并修好堤岸,保住当地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熙宁五年(1072),程颢以奉养双亲为由辞官回洛阳居家讲学。他学识渊博,诲人不倦,所以士大夫听他讲学的天天挤满书房。程颢为人和粹之气益于面背,数十年未尝见其忿厉之容。他教人自致知至于知止,诚意至于平天下,酒扫应对至于穷理尽性,循循善诱,入其隅,听其授课者誉为如坐春风。一年多后,他又改监西京河竹木务。熙宁十年(1077)又改官太常丞。元丰元年(1078)又任扶沟知县。在扶沟他申请借贷粮食赈济遭水灾的饥民。司农调查,邻县妥协,唯程颢坚持,得粮六千石,使一方百姓免受饥饿之苦,并据理力争,为主吏免除罪责,这都体现程颢勇于任事的务实精神。
      元丰三年(1080),程颢罢官回洛,著书讲学,六年(1083),又出任汝州监酒务(主管酒税),八年(1085),哲宗召为正寺丞,因病未就,是年六月病逝,享年54岁。
程颐(1033~1107),字正叔,世称伊川先生,与其兄同生于其父任所。14岁时受教于周敦颐。他很早就倾心于孔孟儒学,主张儒学要为当世所用。他随父入京后,就读于太学。他以《圣人之道》为标题所写的文章受到主管太学的胡瑗的尝识并授予“处士”的学职。他虽未中进士,但却成为颇有名气的学人。
      他以“处士”的身份活动于京师。曾上书仁宗,指出社会危机沉重,并开出救治时弊的药方:“救之当以王道”。仁宗未加理会。后来他为父出谋划策,草拟文书,并协助其父掌管州学。熙宁四年(1071),他回到洛阳讲学。次年,其兄弟程颢罢官回洛,兄弟二人设馆授教。四方之士,纷至沓来。居洛期间,兄弟二人与司马光、吕公著等过从甚密。此后,程颐又到汝州、许州、关中讲学。元丰五年(1082),曾任宰相的文彦博将自己在鸣皋镇(今伊川县鸣皋村)的千亩良田拨给程颐,作为他著书讲学之费用。此后,他在鸣皋建起鸣皋书院。
      宋哲宗即位,他受司马光、吕公著等人荐举,于元丰八年(1085)以布衣受诏,出任崇政殿说书(给皇帝讲经书的教师)。他竭尽全部忠诚,训导年幼的哲宗,尽职尽责,力图辅佐国君实现尧、舜之治,以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
      由布衣一跃而成帝王师,程颐名重一时,拜其为师者甚多,致使部分仕人对他反感。以苏轼为首的蜀党与以程颐为首的洛党互相攻击、排斥,引起了名震一时的“洛蜀之争”。程颐受到谏议大夫孔文仲的奏劾被罢职,于元祐二年(1087)被差权同管勾西京(即洛阳)国子监。到任后,他连续三年请乞归田里,又连续三年申请辞官,均未获准。元祐五年(1090),他因父丧辞官。元    祐七年(1092)尽孝期满,出任西京国子监。元祐九年(1094),宋哲宗亲政,重申程颐任西京国子监,他再辞不受。
      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程颐因属于旧党,被重新上台的新党人物流放到四川涪州。此间他著有《伊川易经》。元符三年(1100)徽宗即位,他被赦归洛阳。不久,又接官诰,复通直郎,权判西京国子监。徽宗崇宁元年(1102),朝廷立元祐奸党碑,程颐名在“余党”之列,又被撤官。次年,他迁居龙门香山。后在伊川鸣皋书院、嵩县陆浑屏风庄的龟子山庙里讲学。崇宁五年(1106)元祐党禁稍解,他才复宣义郎致仕。大观元年(1107),程颐因病去世。殡葬时“洛人畏入党,无敢送者”。只有张绎、范域、孟厚及尹焞4人经理丧事,邵雍的孙子邵溥星夜赶来送丧。《宋史•杨时传》记,杨时40岁时拜师程颐于洛。有一天杨时与程颐的另一弟子游酢去拜师求问,恰遇“颐偶瞑坐”,二人侍立不去,待程颐醒来,“则门雪深一尺矣”。谢应芳《杨龟山祠》诗云:“卓彼文静公,早立程门雪”。此后,程门立雪就成为尊师重教的美谈。
      二、道通天地,意在苍生
      《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五版,释“道学”为“理学”,释“道统”为“宋、明理学家称儒家学术思想授受系统,他们认为是继周公、孔子的道统的”。在北宋中期,为应对社会变迁,二程立足于他那个时代,运用那个时代的观念、方法和话语,对周孔之道、孔孟之学等儒家文本进行了创造性重构。创立了道学(又称理学或称洛学)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哲学体系。提出并改造了许多旧有的哲学范畴和命题,成了他们对那个时代儒家思想的“现代阐释”。这种创造性的重构的奠基者是二程,形成的基地在洛阳。程颐曾言:“自予兄弟倡明道学世方警疑”,又有“立言”“明道”之语,看来道学之名首为二程自称。《宋史•列传•道学》称“道学之名,古无是也”。又言,孟子死后,周孔“圣人之学不传”。自孟子死后1400年,到北宋中叶才由二程兄弟接上了茬。程颐为其兄程颢作《明道先生墓表》称“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先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遗经,……圣人之道得先生而后明”。在《明道先生门人朋友叙述序》中称当时他的朋友们都认为孟子死后“传圣人之道者,一人而已”。这“一人”就是程颢。而史称创立道学的北宋五子除前言周敦颐还有洛阳人邵雍与二程合而为之,二程和邵雍都在洛阳传学布道。《宋史•列传•道学》共为道学家立传24人,其中籍为洛阳者6人,除前已言及的三人外,还有著名道学家或理学家李籲张绎和尹    焞。二程的主要思想可以归纳如下:
      理本论。就是说理或道是世界万事万物的普遍规律和准则,“道恢然而广大,渊然而深奥”,既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人类社会。而“天理”则是天地万物的最高山主宰,“天以生为道”,万事万物由此而生,由此而灭,是永恒的最高精神实体。“道外无物,物外无道”,“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有理”。天地万物都是这个无形的“理”派生的,是其体现并受其支配。他们认为阴阳相交,产生万物的是“性”,而“性”就是“理”。“上天之载,……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命在人则谓之性,其用无穷则谓之神。”这是自然、社会所遵循的原则,他们将其纳入封建伦理的范畴,要求世人必须按“理”行事,这就使得伦理观更加哲学化了。
      格物致知论。“格物致知”是二程对人们认识和修养方法的总结。“格物”就是深研万物的“理”,弄清其所以然。但其主要研究的是“人伦”之理,深究是伦理纲常。“格物”的目的是“明善”。人一旦“明善”、“致知”,就可以成为圣人。他们认为“知”和“行”的关系是先知后行,就是说人的行动要由人所固有的“知”作指导。他们以“知”为本、为先、为贵、为前提,说“知”难“行”易。这种重“知”轻“行”的观点是由其唯心主义哲学思想本质决定的。
       “万物莫不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程颐说:“物极必反,其理如此。有生当有死,有始便有终”。阴阳相交,雷霆震动,日月运行,寒暑更替,都以“相推”的运动过程从一方面转化为另一方面,或者产生第三者。这种矛盾双方“相推”之说,具有由量变到质变的朴素成份。但他们又认为这种变化是“气”的变化,是“气”的生灭,而不是“理”的变化,“天理”所规定的封建秩序是不变的。所有的变化如四季、寒暑都是周而复始的顺着“天理”变的,这叫“顺天”,这就成了唯心论的循环论。
      法先王的历史观。这是对先秦儒家的继承。他们虽承认人类社会历史是发展变化的,但又认为万物变化只是现象,事物变化的“理”或“天理”是不能改变的,社会历史的发展受“天理”支配,以“天事”为准则。王者至尊、 至大、至贵的地位可与天比,封建的三纲五常不能改变,必须正纲纪、明法度,恢复前代明君的法治,维护宋王朝的中央集权。总的说,他们认为历史是前进的,今比昔好。
      人性论。他们提出“性”即“理”的著名论点。说“性”是天理在人身上的体现,是天赋予的。“理”、“性”、“命”三者是同一的,在天为“命”,在人为“性”、在事为“理”,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名称。他们认为“天理”降于人的“性”是“本源之性”,是善的,而不善不是“性”而是“才”,要求人们要自觉调节和控制感情、欲望活动,遏制淫酷残忍的“人欲”,以明先王远浮华、贵质朴的“天理”。“恶”是气禀造成的,而气禀之性可以通过自身修养而改变的。他们把气禀之性的修养分为积学明理、持志、养气三个方面。意谓通过积累学习,弄通天理,保持统率“气”的志,潜心养“浩然之气”,就能改变气质,保持人的善的本性。
      相当长时期以来,由于“左”的影响,学术界认为道学或理学是反动的。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哲学史界对二程思想的各个方面作了逐步深入的探讨。认为北宋以后至明代中叶以前,正是封建地主制度成熟发展的时期,所以维护这一制度的程朱理学不仅不是“反动”的“强心剂”,而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进步意识形态。同时认为宋元明代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阶段,认为理学限制了科学技术发展的观点是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的。更有学者认为,宋明理学达到了思想发展史上的新水平。其探究学术的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在他们那个时代,起到了开阔人们的眼界,解放人们的思想的作用,而不是“束缚”和“禁固”人们的思想。     至于被界定为束缚广大妇女桎梏的“存天理,灭人欲”之说更是对二程原意的歪曲。且看《河南程氏粹言•论道篇》的记载:“子曰:天下之害,皆以远本而末胜也。峻宇雕墙,本于宫室;酒池肉林,本于饮食;淫酷残忍,本于刑罚;穷兵黩武,本于征伐。先王制其本者,天理也;后王流于末者,人欲也。损人欲以复天理,圣人之教也。”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到二程要灭的人欲是后王热衷的峻宇雕墙、酒池肉林、淫酷残忍、穷兵黩武的浮华奢侈和残暴;而要复的天理则是固本去末,远浮华、贵质朴,去穷兵黩武,去淫酷残忍的理。可以看到二程所说的“损人欲”,“复天理”是假托先王对当今后王的抨击,而对平民百姓则是善意的保护。
      程颢有《秋日偶成》诗言;“道通天地无形外,思人风云变态中。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而在《赠司马君实》诗又言:“愿得贤人均出处,始知深意在苍生”。二程为天地立道,为人立道,深意实在维护社会的稳定,进而养民。程颐有言“养民者,以爱其力为本。民力足则生养遂。……是故善为政者,必重民力”。民力,其实就是那个时代的生产力,爱护民力,保护民力,其实就是保护生产力。这种思想应该说是进步的。
      参考书目:
      (1)[宋]程颢、程颐著中华书局1981年版,1984年第二次印刷《二程集》第一、二、三、四册
      (2)[元]脱脱:《宋史•道学传》
      (3)[清]施诚《河南府志•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