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长作治安管理工作专项报告常委会对报告满意度表决为“满意”

2009-09-02

◆ 袁   远
  
    2009年6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公安局长郭丛斌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了关于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专项报告。经过审议,常委会对这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这个“满意”要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对全市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说起。
    一、专题调研从五月开始
    今年5月19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有关人员,先后深入到市公安局、涧西分局天津路派出所、洛龙分局古城派出所、廛河分局西北隅派出所、偃师市公安局付店派出所、孟津公安局白鹤派出所、新安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对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表明,从总体上看,全市各派出所都能克服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治安环境复杂、工作压力大等不利因素,辛勤工作,确保了一方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整个治安工作是满意的。
    在调研中同时发现,在治安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困难。这些问题是:一有的民警素质不高。在处理矛盾纠纷时,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方法比较简单,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和解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等。二有的民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个别派出所及民警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求助不热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冷、横、硬、推”的现象。三有的民警不安心基层工作。部分民警认为长年工作在基层,工作默默无闻,不易出成绩,生活无规律,工作压力大,政治生活待遇低,从而不安心基层工作。四治安管理力量整合不够。目前,巡防队、联防队、保安等专业力量整合不够;公安派出所、乡镇派出所、乡镇司法所、村治保会和民调组织之间,公安派出所与人民法院之间沟通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治安管理工作的有效合力。五职责分工不够合理。公安派出所的主要任务是治安防范,应以社会治安管理为主,但目前,刑事案件也大多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由于有破案率、命案必破等硬性规定,公安派出所工作压力非常大。大量民事纠纷也由公安派出所处理,占用了大量警力、精力。六治安案件问题较多。从对30份案件的评查情况看,没有发现明显问题的只有12件,仅占被评查案件的40%;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18件,占被评查案件的60%,有的案件问题还相关严重。
    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是警力严重不足。全市公安派出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警力不足的问题,部分派出所无法达到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的公安派出所“三队一室”建制,许多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成后,处于有室无警状态。二是职级待遇偏低,工作缺乏动力。三是治安环境不佳。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逐步推进,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相应的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没有得到同步提高,致使一些治安案件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在组织群众自防自治中发动难、组织难。四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困扰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流动人员管理、出租房管理等问题,缺乏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作详细规范,管理起来难度非常大。国家现行法律有的存在缺陷,在执行中难以操作。
据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组向市政府提出了五项建议:
    一要尽快解决公安警力不足的问题;二要适当增加对公安派出所的投入;三要协调整合基层治安管理力量;四要着力加强公安派出所队伍建设;五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公安局长作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安排,市公安局长郭丛斌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常委会议作了《关于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报告》。
    报告称:近年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以突破硬件,跟进软件,全面推进,整体提高为指导思想,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以扎实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为载体,以深化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为主要措施,以集中督查、定期讲评和绩效考评为重要保障,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各项严打整治活动,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目前有19个公安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称号,48个公安派出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二级公安派出所称号。
    “报告”将全市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归纳为五项:
    1、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近年来,我市公安派出所充分发挥派出所接触面广、触角多、人地熟等优势,做大做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了一大批有价值的情报信息,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和社会不安定因素。
    2、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平稳。一是持续不断组织开展易爆物品和枪支弹药管理专项行动。2006年以来,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共排查涉爆单位1591家、涉爆人员7756人,签订排查整治责任书150余万份,发现隐患300处,现场整改250处。破获各类涉爆涉枪案件487起,处理涉案人员665人,收缴炸药4.3万公斤,雷管15.6万发,导火索、导爆索5.9万米,手榴弹、地雷209枚,各类枪支2245支,各类子弹5.4万发。二是持续不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2006年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共破获校园及周边刑事案件220起,查处治安安件516起,打掉犯罪团伙43个,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69人,连续三年此类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在96%以上,治安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870所城区学校“治安室”建设任务;先后投资300余万元在校园周边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警告标识,建立了273名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督促68所学校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完善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保卫人员登记备案、培训制度。对全市460多所学校财务室、资料室等部位安装了防盗报警设施,对130所学校安装了与公安“110”联网的技防报警、视频监控设施。四是大力开展油汽、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单位344家、重要部位3096个,发现、整改不安全因素54处。我市两次被授予全省油气田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五是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2008年全市共破获“三电”案件649起,查处“三电”治安案件17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16人,摧毁犯罪团伙36个,缴获赃物折款70余万元。我市被评为全国“三电”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3、严格治安管理,强化阵地控制。一是加强公区场所治安管理。严格场所办证和登记备案,每月至少对辖区内公区场所检查两次;动员公区场所安装技防监控设施,配备安检门、金属探测器等安检设备;敦促公区娱乐场所配备专业保安,对场所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市公安局还专门制定了《洛阳市公安局实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制规定》。二是加强重点人口管理。按照《河南省重点人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统一规范了《重点人口管理档案》,实行了重点人口“案前监控责任倒查制度”,提高了重点人口管理实效。2007年、2008年先后在全市组织两次核查纠正监处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活动,对存在脱管漏管现象的,查明原因,逐人进行纠正,保证监外执行监督考察措施的落实。三是强化户政管理。推出了《洛阳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八项服务承诺》。
    4、大力加强社区治安防范,筑牢社会平安根基。全市共组建治安巡防队876支,有巡逻队员4946人,治安积极分子16730人。重点抓了“五张网”建设。一是织密专业巡防网。按照巡警包城市主次干道,派出所包背街小巷、社区民警包责任区的职责分工,在全市推行网格化巡逻,屯警街面,抓获现行,震慑犯罪。二是织密群防群治网。通过政府支持、社会社会筹资、提供医疗保险等形式,发动低保户、基干民兵、组织基层治保会、社区物业管理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参与治安巡防,积极引导群众自防。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由市政府在全市零就业家庭招聘了1080名平安建设协管员、各区招聘了1400多名差额低保人员协助社区民警开展社区警务工作。在农村地区采取为基干民兵购买医疗保险、建立意外伤害基金的办法,组织基干民兵维护农村治安。目前,全市共组建社区和农村专职巡防队764支3806人,有4.5万名民兵预备役参与治安巡逻。三是组密技防监控网。全市共投入8000余万元用于技防建设,安装各类技防设备和产品36.7万(台)套,52个乡镇、1076个行政村、32.5万农户安装使用技防产品。2008年,全市农村地区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7%,群众最关注的盗窃案件同比下降9.1%。四是组密楼院看护。全市各派出所按照有专职保安人员、有值班室或门岗、有来客和车辆出入登记、有自行车停放位置、有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对有条件的居民楼院实行全封闭,全市楼院封闭率达到96%,全市零发案村组、楼院、学校、基层单位达到90%以上。五是织密保安联防网。通过理顺保安管理体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等措施,在全市推广“群众购保险,保费雇保安,保安保民安”和“在派出所建立保安中队,保安进社区”等方法,充分发挥我市保安服务业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积极作用,弥补我市警力资源不足等现实问题。
    5、大力开展公安“三基”工程,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设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一是狠抓硬件建设。三年来全市共投资1.3亿元,为派出所修缮、改建办公用房,更新、配备车辆、计算机及防弹背心等装备,统一了外观标识,更新了设施设备,完善了“五小工程”。二是狠抓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全市建成警务室3020个,配备社区(驻村)民警1297名,1613个行政村落实了民兵预备役巡逻队,1512个行政村落实了专职协管员,实现了全市“村村有警务室”的目标。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了派出所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警务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发放便民卡,端正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
    郭丛斌在报告中指出,当前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派出所及民警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求助不热情,“冷、硬、横、推”,办事推诿扯皮,群众有意见。二是个别民警素质不高,做群众工作本领不强,离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一些治安管理工作还不严密。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搬迁的影响,我市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一度出现制证慢、周转周期长后经多方努力,虽得以圆满解决,但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四是执法办案不规范。有的卷宗材料、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案件处理不当,违法事实未彻底查清,应当收集的证据没有全部收集,运用法律出现偏差,甚至个别案件在办案程序上存在问题等。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建议,郭丛斌局长在报告中明确了今后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思路。
    1、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针对各个敏感时期的不同特点,着力完善派出所情报信息搜集上报机制,建立定期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敏感节点的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力争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掌握不稳定群体的人员底数、基本诉求、活动方式、发展趋势。对大排查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一建档、动态跟踪。属于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化解的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对于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最大限度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2、着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深入开展“平安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竞赛活动,以加强城乡警务建设、实有人口管控、场所特业管理、危爆物品管理、重点要害保卫为重点,积极推进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等技防设施,落实人防、物防各项防范措施,积极推进保安进社区、进重点地区、进行重点部位,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新办法,充分调动群众力量,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努力实现各类可防性案件的稳步下降。
    3、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整体实力。一是继续加强派出所建设。坚持警力下沉,使派出所警力动态保持在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50%以上;加强装备建设,车辆和民警单警装备努力达到公安部标准,派出所人均达到一台电脑,全面完成无房派出所建设任务;落实经费保障,人均1.6万元公用经费保证拨付到位;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提高一级派出所所长和优秀民警的职级待遇。二是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大力开展“民警进社区,警民一家亲”的活动,对城乡警务室民警和入区分包民警落实捆绑考核,切实打牢群众基础,夯实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开门评警”活动,实行社区(驻村)民警每月向辖区群众述职制度,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社区(驻村)民警工作绩效的根本标准。广泛开展社区(驻村)民警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评选“十佳”城乡警务室“十佳”警务室民警。三是大力加强治安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大流动人口社会版的普及率,升级旅馆业信息系统,实现系统覆盖率、信息上传率、派出所中端安装率三个100%,启动报废汽车拆解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金融治安保卫管理信息系统、保安管理住处系统、高危人员治安管理住处系统等6个金盾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派综系统建设评估工作,推进社区民警应用软件建设。建立完善信息采集应用规章制度,把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作为治安民警日常工作的基本内容,切实提高信息源头采集质量,以信息化提升派出所整体战斗力。
    4、着力改进和加强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加强人口管理。在派出所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两新一提”活动。二是加强民爆物品治安管理。以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物流企业、已关闭矿历年来的涉爆违法犯罪人员为排查重点,全面开展收枪治爆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积极探索改革管理方式,实时掌握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状况,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四要大力推进治安执法规范,从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入手,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派出所执法办案十条规定,大力完善执法制度和操作规范,切实解决治安民警执法随意性问题。
    5、着力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能力。重点是配强派出所领导班子,选好、用好派出所所长,提高派出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在全市派出所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教育,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治安系统岗位大练兵,真正把各个派出所建设成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热心爱民、群众满意的一线战斗实体。
    三、人大常委会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常委会会议对郭丛斌局长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在表示满意的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第一,适时解决公安警力不足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万人公安警力比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公安人员编制,适当增招年轻民警,尽快充实到公安派出所一线,以缓解警力不足,改善民警年龄结构。
    第二,适当增加对公安派出所的投入。在将公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按一定比例增加公安经费,保障公安派出所有足够的办案经费。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加大科技设备的投入,提高治安管理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强化从优待警的机制建设,妥善解决公安派出所人员的职级待遇,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第三,协调整合基层治安管理力量。要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在基层治安管理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和农村治保会,整合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共同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整合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专业队伍、居民(村民)委员会、企事业保安组织等基层治安管理力量,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治安网络体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治安管理的积极性,努力开展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保持基层社会稳定。
    第四,着力加强公安派出所队伍建设。良好的民警素质是做好基层治安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要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能力,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五,要大力推进治安管理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应针对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执法办案的相关规定,完善执法制度和具体操作规范,进一步强化案件办理中的证据、时限、程序意识,提高办案质量。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基层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出租房屋管理、流动人员管理、保安规范化管理等法规不配套、不适用等问题,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或者充分发挥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对国家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应通过法定途径,提出修改相关法律条款的建议意见。
    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对于审议意见应认真整改落实,并在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