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海钦副主任带队督察市区渠道管理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了做好执法检查的前期工作,9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海钦带领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同志对我市部分渠道和水系的管理整治情况进行了工作督察。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据了解,我市城市区内共有5渠1水系,即中洲渠、大明渠、铁路防洪渠、邙山防洪渠、秦岭防洪渠,总长100.36公里;洛阳新区景观水系,总长80多公里,形成水面近2000亩。
从视察情况看,新区景观水系管理的较为规范。但市区各渠道和部分水系的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渠段还存在生活污水和小工业污水的排放现象。二是秦岭防洪渠武汉路段在红线30米内存在违规建筑。三是邙山防洪渠机场路段存在覆盖渠面修建违规建筑。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市百姓的生存环境、防洪安全、城市品位的提升和文明城市的创建。
在听取汇报后,石海钦副主任指出,总的来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不容乐观,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需进一步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同时,石海钦副主任对汇报材料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细致的修改意见。针对下步工作,石海钦副主任要求,一要认真把汇报材料修改、充实、整理好,做好为常委会执法检查汇报的准备工作;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列出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范围,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三要认真编制执法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的时间、路线、参加人员、新闻媒体、车辆等,保障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