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接受人大监督 做好涉法信访工作

2009-10-15

◆ 杨建设   张胜杰   刘   勇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一直是党和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认真做好人大交办的信访事项,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直接关系着民心民意和政局稳定。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的声望,维护司法公正的形象和在人民群众心目的天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洛阳市高新区法院积极接受人大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的处理工作,用真实行动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思想感情的,取得了成效。
    服从大局    接受监督
    ——认真负责,积极贯彻落实《监督法》。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网络。
    ——完善制度,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出台了《洛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将事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事关人民法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纳入专项报告的选题,使法院工作努力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思路合拍,与人大联络处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通过人大政协联席会议、工作汇报会等形式主动通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指定专人,切实负责人大督办案件。凡市区两级人大批转的信访案件,法院专门指定由法学理论扎实、审判经验丰富、退居二线的老院长负责人大督办案件处理工作,从而保证了人大督办案件及时、公正得到处理。如今年初在办理张松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耿某家属为使案件尽快处理,在赔偿无果、悲痛欲绝的情况下,先后向市、区人大信访办公室反映此事。在接到人大督办函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主管信访的院长从讲政治的高度,要求该案承办法官要负责及时依法审理,并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进一步调解,在依法惩治罪犯的同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比较满意的赔偿,使受害方得到了精神抚慰。事后其家属专门发来传真,对高新区的人民法官秉公办事表示感谢,并主动撤回了信访意见,从而使这起诉讼中的棘手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恪尽职守    司法为民
    高新区法院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人大督办案件,进一步促进了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疑难、复杂执行案件由分包领导亲自研究案情、亲自组织制定执行预案、亲临重大执行活动现场、亲自挂帅解决。二是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执行措施。继续借助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工作力度;对特定主体或重大疑难、涉及稳定的案件,及时上报;对特困群体案件,按照规定采取司法救助措施。三是逐案研究、因案施策。建立执行积案台帐,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逐案制订有针对性的执行对策。四是统一结案方式,严格结案标准。继续执行,结案审批制度,按照法定方式报结案。五是注重执行方式,做好稳定工作。坚持文明执行、依法执行,讲究执行艺术和执行技巧,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实际工作中,高新区法院还从立案、接待、审理、判决、执行等各个环节抓起,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力争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办成“铁案”。同时,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利民原则,对36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坚持便民原则,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向当事人公开立案标准和程序,实行诉讼引导和风险提示,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案件,赢得了群众好评。
    不断进步    提升自我
    高新开发区虽非行政区,其人民法院院长也不由高新区人代会选举产生和任命。然而,法院的各项工作更是从多个角度和不同层次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联络处的关心和支持。在市、区两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该院加强管理、完善机制,从中受益,得到好处。通过向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联络处报告和办理人民群众的诉求中,队伍素质和审判业务能力得以不断提升。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坚持“三作为”,做到“三个百分百”。即把正确对待人大监督作为促进全院工作的动力,作为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作为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途经。认真负责、用心用力、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对人大和代表反映的案件,做到了见面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通过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法官队伍素质和审判业务能力得以提升,审理案件信访率为0.25%,执行案件的信访率为1%。相继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先进单位”、“全市优秀基层法院”等殊荣60余项。
    ——用“情”接访,罢诉息访。高新区法院把处置涉诉信访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所有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都与信访人直接见面,及时如实报送上访案件进度信息。在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负责信访工作的院领导和立案庭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发,尤其对人大批转的上访件做到“八坚持”:坚持院长包案,坚持深入调查、坚持见面制度、坚持带案下访、坚持耐心疏导、坚持说服教育、坚持依法处置、坚持回访稳控。密切关注和共同做好上访人的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杜绝越级上访及闹访问题的发生。
    ——法“情”并举,积极化解。高新区法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化矛盾,面对上访人激动情绪,一方面设法化解其抵触情绪,另一方面设法通过法律手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直到上访人满意。截至目前所有信访案件已报结案,基本未发生重访和“闹访”问题。例如苗湾村苗某的一起民事纠纷案,去年被列为省、市人大重点督办案件,其女(代理人)因对法院判决、裁定一直不服,多次进京到省上访,且情绪激烈、语言尖刻、肆意歪曲办案事实。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其女扬言法院如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就要进京喊冤。因该案正处在二审,为避免进京闹事。高新区法院非常重视,一方面立即向上级汇报,取得支持。另一方面认真分析上访原因,三次到他家做思想工作,其女态度蛮横,十分棘手。通过交谈了解进京上访并非老人的真实想法,而最终同意法律诉讼程序,并答应做好女儿工作,从而使这起十分难办的进京上访问题得以平息。
    ——源头治理,落实责任。高新区法院抓住“查案”和“走访”两条线索,认真开展信访苗头排查和矛盾隐患排查。每月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各业务庭对所办案件逐一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发现信访苗头和矛盾隐患,落实控访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对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要求承办案件的部门制定稳控方案,并及时与当事人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和村委会进行联络,并加强同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信访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尽量将矛盾解决在当地,稳控在基层。
     ——文明接访,首访问责。高新区法院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争取区党工委和人大的支持,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案件审理,征求意见建议。对人大批办、督办案件,认真依法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做到有诉必接、有访必办,实行“首访负责”、集中接访、双向承诺、责任倒查制,推行文明接访,畅通信访渠道,努力打造便民诉讼的宽松环境,营造和谐的信访工作秩序,通过文明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有效树立了高新区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