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严惩能不能治住酒后驾车

2009-10-15

    从去年12月成都的孙伟铭醉酒驾车撞死4人,到5月7日杭州的胡斌飙车在斑马线上撞死谭卓,到6月30日南京的醉酒司机张明宝驾车撞死5人,再到8月4日杭州的魏志刚酒后驾车撞死马芳芳,无辜行人被撞的悲剧一再上演。
    为此,8月15日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对酒后驾驶行为,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限处罚。这样的严厉整治能否治标治本,能否长期奏效,是人们所关注的…
    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不够严厉?
    [触目惊心:竟有94%车主曾酒后驾车]
    经过对各个城市的300(男250、女50)位司机进行了问卷调查,得到了一组触目惊心,却又在意料之中的数据:在男性司机中,曾酒后驾车的有235位,占到调查人数的94%,这个数据让人触目惊心。在男性司机中,曾醉酒后驾车的有99位,占到调查人数的40%,看来我们的世界充满了危险。在男性司机中,多次醉酒后驾车的有60位,占到调查人数的24%,这些是高危人群,千万别碰到他们。在男性司机中,曾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有18位,占到调查人数的7%。经过血的教训,不知他们是否会痛改前非?另外,在女性司机中,曾酒后驾车的有23位,占到调查人数的46%。巾帼不让须眉,但不应该表现在这种地方。
    [现行关于醉酒驾车的处罚并非不够严厉]
    实际上,对于绝大多数司机而言,现行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的——处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并非不够严厉,只要被查处,就足以让司机引以为戒。因为大家都会算这笔账:为了几杯酒而处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2000元罚款,太犯不着,不值得。
    [关键是违法被发现的概率如同中彩票]
    被发现并被查处的人只是极少数,违法被发现的概率如同中彩票甚至小到接近于0,绝大多数酒后驾车者都没有被发现,而是晃晃悠悠地“安全”到达目的地。换言之,一些人之所以冒险酒后驾车,也是出于侥幸心理,一是自信不会出事,二是认为不会被交警抓到,结果他真的没出事。
    [更可怕的是“钱能摆平一切”的想法]
    我国的法律相对比较宽松,酒后驾车只要不出事一般给予行政处罚,最多拘留了事。即使犯交通肇事罪,只要赔钱到位一般都会轻判,大多数会缓刑。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交通肇事成本太低了。更可怕的是,一些肇事者甚至存在“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想法,把他人的生命视若儿戏。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将酒驾行为施以刑罚,提高震慑力。
    日常的严查比什么都重要
    [集中整治出现反弹是经常发生的事]
    我们的许多公共管理部门,都习惯于在面对泛滥“乱象”之时重拳整治。严格来说,这当然也没有错,但这种整治若要有一个好的结果,就必须努力实现这样的目标:即平日管理处置的皮筋,不至于太过松弛。法律一旦被长时间突破,思维一旦被长时间突破,并不能靠几次“运动式的整治”就能恢复正常的执法和守法思维。
    [靠严刑峻法无法整治,那只能靠日常管理]
    重典的思路实际上更是将交警部门平时的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给掩盖了?不论是杭州的胡斌、魏志刚还是成都的孙伟铭,他们在出事之前都曾有过多次的违规记录,而这些违规记录如果在国外早被吊销驾照。而他们照样可以继续驾驶,如此谁又会真的在乎相关的交通管理规定呢?
    [他山之石,对酒后驾车界定“零容忍”]
    目前国内对于酒后驾车的容忍度是“一杯啤酒”,使得许多人在席间往往认为喝一两杯酒没事。我国法律认定酒后驾车的酒精浓度起点是每毫升0.2毫克,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相比之下,瑞典是0.02毫克,德国是0.03毫克,日本是0.05毫克。
    从酒后驾车管窥社会
    [以人为本,何时行人优先车辆第二]
    目前中国在路权分配上明显向有车族倾斜,这是不争的事实。背后的管理思维,就是车辆优先而行人第二。在这样的逻辑下,即便许多为行人设置的措施,司机们也不愿意遵守,也就非常容易理解了。例如斑马线,国际上通行的惯例是,只要斑马线上有行人,司机必须无条件停车避让,但在现实当中,对斑马线的维护,只能靠兰州那位老人手拿砖头自我“执法”。
    [量刑尺度如何保证一视同仁]
    众所周知,法律量刑尺度具有一定弹性,可以从重或从轻判罚。以杭州飙车案为例,被告人胡斌亲属赔偿被害人亲属110万余元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孙伟铭家庭无力支付巨额赔偿金,不能给予被害人家属较大物质弥补,一审被判死刑。对此,很多人解读为“有钱撞得起,没钱撞不起”。
    [没有法治思维,也解决不了酒后驾车问题]
    在有些城市,只要在当地稍有身份的人,基本都不把酒后开车当回事,警察就是发现,也一个电话就能搞定。从这个意义上说,酒后驾车看似是一个交通管理问题,其实质却是整个社会法治进程的缩影。如果没有法治思维和秩序,警察的人数再多,恐怕也解决不了酒后驾车问题。
    结语:
    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不只是两个月的需要,而是民众长期的需要。所以,当务之急是提高对酒后驾车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于酒后驾车,即使不能做到必然被发现,也要力争做到极可能被发现,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偶尔被发现。
    同时,也不能单纯的靠一时的严打,应该建立一种长效的机制,譬如大力度、大范围的宣传,发动社会、集体、朋友、家人齐抓共管,大家共同抵制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让人们意识到酒后驾驶是一种耻辱,而不是英雄行为。
                                                                 ——摘自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