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对《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2009-11-04

    2009年11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情况进行视察检查。
    视察组实地查看了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各供电区段的违章植树、建房情况;底张、赵村等乡的农网改造、电力建设情况;对农村供电及电费收缴情况作了深入调查。在听取了县供电公司和县经济发展局的工作汇报后,对县政府贯彻实施《电力法》,依法保障我县经济和人民需要用电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视察组指出,视察情况表明我县现有电网设施虽然基本能够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但供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电网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较多;电力行政执法体系、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窃电、偷盗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仍然存在,拖欠电费问题日趋严重。视察组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一要继续加大《电力法》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供用电环境;二要建立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加大供电线路清障力度,依法打击和查处窃电、偷盗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三要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