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大量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教育投入,加快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强力实施校园周边整治,改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有力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该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条例》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切实可行,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我市在贯彻执行《条例》工作中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洛阳新区和绝大多数县(市)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未编制;未按《条例》规定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规划预留的教育用地被挤占或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学校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以及择校热,使得部分学校入学压力大、大班额、生均占地面积不足现象严重等等。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要全面了解《条例》内容,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真正把《条例》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快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的力度。市、各县(市)、吉利区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落实,严格按照《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认真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确需修改、变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中小学校建设要与新区开发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努力使新建或改扩建学校建设资金予以保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防范措施,通过各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抓好典型案件的及时查处;要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加快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市政府要积极调查研究,制定《条例》实施办法。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就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督促有关部门于2010年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