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洛对回族集聚区基本情况进行调研

2009-12-07

    12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主任王林功、副主任刘树声带领调研组莅洛,到市瀍河回族区对该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市政府副秘书长乔文祥,瀍河回族区委书记马志强、区人大主任洪浩民、区政府区长张文选和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少数民族企业家代表陪同调研并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主要围绕瀍河回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回族区与其他市辖区相比,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在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中如何体现和保护散居少数民族城市集聚区(城市回族区)的权利内容等方面情况展开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首先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和瀍河回族区政府关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积极推进民族工作》的情况汇报和瀍河回族区贯彻落实《河南省少数民族保障权益条例》情况汇报。随后,参加的相关单位、人大代表、少数民族企业家代表围绕调研议题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修订《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时,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包括民族平等团结、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教育、民族干部等内容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散杂居少数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及民族机构在开展民族工作中有法可依;(2)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清真食品管理法规,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既有利于尊重和保护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又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3)建议各级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民族工作的依法监督,每年安排一次综合或单项执法检查,以督促有关民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4)建议明确城市民族区的性质和法律的地位。应明确认定城市民族区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补充形式,明确赋予城市民族区拥有哪些不同于一般市辖区的政策,以建区民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应该享受哪些权利等;(5)建议在税收方面可享受民族自治县财政、税收政策和待遇,使城市民族区实现跨越式发展;(6)建议制定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同时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7)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族积极快速发展。建议加大在贴息贷款、减免税收、科学技术方面的扶持力度,使民族经济得到快速发展;(8)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存在着一定特殊性,对推动民族区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着积极地作用。因此,建议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9)建议出台规范性文件,在民族风俗习惯、发展民族人口等方面对少数民族给予照顾,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在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明显特色。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王林功主任对我市瀍河回族区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少数民族权益、落实民族政策方面等方面工作与经验给予充分肯定。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他表示,本次调研的目的,就是了解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各地在具体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这一方面的工作提供参考对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民侨外工委将认真归纳整理,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为明年全国人大会中提出更有可操作性民族议案,并向省政府反映,并督促省政府有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同时,他希望要求洛阳市有关部门对明年省人大常委会准备修订《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调研,提前着手,早做准备,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陪同调研并参观了定鼎门遗址。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