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9年12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徐建莉同志为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武宏伟同志为洛阳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家贞同志洛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王新东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建国同志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洁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宏海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苏金凤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苏兰玲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小平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
黄涛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杰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庭长;
史建榕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石志军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成群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段树立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向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绍武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守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康群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春亭同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成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李大勇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冯明胜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米米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郭艳莹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吴向宾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洁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宏海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苏金凤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刘小平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三)
批准任命:
谢晓阳同志为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金良同志为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现营同志为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郑建刚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国杰同志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郭阳同志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
刘志强同志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国杰同志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牛宏伟同志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蔡金良同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