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及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0-01-11

——2009年12月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洛阳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及回购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有关情况。
    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基本情况是:现有在职职工534人,开放床位600张,占地11亩,医疗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固定资产3700万元,2008年门诊量11万余人次,收住病人6000余人,全年业务总收入4500万元。该院是一所精神专科医院,主要承担着洛阳九县六区及周边地市广大人民群众精神心理疾病的防治任务,是河南省目前唯一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并被省卫生厅列入三级医院设置规划。医院业务发展以精神科为主,是省精神疾病诊疗网络分中心、市精神病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市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目前正在筹建市精神病研究所。该院开设有内、外、妇、儿等综合科室,有效解决了精神病人伴发躯体疾病,以及躯体疾病引发精神疾病的医学难题。同时,该院还承担着大量社会公益任务,建立了以全市146家中心卫生院为骨干的县乡精神疾病防治网络,今年还与12家社区卫生中心结合,组织开展全市首批社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
    由于历史原因,该院占地仅有11亩(其中家属区占一半),建筑面积14000㎡,建筑物拥挤,业务用房不足。此外,还有3000㎡的业务用房来源于租赁私人房产,一旦对方单方面中止合同,将有4个病区、200余名病人无处安置。同时,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生活节奏的加快,患精神疾病的人数在逐年增加,现有床位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扩大内需、关注民生等政策机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优势医院倍增发展计划,并把市第五人民医院列入重点扶持单位。从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的角度出发,市政府在洛阳经济开发区太康路以南、忠义路以东、唐坊路以西为五院划拨土地50亩,支持该院进行迁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500万元,新建门诊医技楼、病房楼各1栋,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该项目完成后,将大大改善病人就诊、康复、休养环境,从整体上增强我市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带来良好社会效益。同时,本项目投资7500万元,15年内预测医院可实现业务收入39100万元,预计利润7741万元,投入产出比1:5.21,利润率19.7%,内部收益率达9.8%,静态投资回收期9.4年,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该建设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优势医院倍增计划主要建设项目之一,已被列入省重点工程。项目由市财政推荐,洛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融资平台,由市第五人民医院自主贷款。建设批准概算总投资为7500万元,其中医院自筹资金2500万元(其中已投入900万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申请贷款5000万元。经与国开行协商,5000万元贷款采用一次性审批,分两年(2010年至2012年)实施完成。第一年年贷款3000万元,第二年年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含2年宽限期),年利率5.94%。利息估算:第一年贷款3000万元,需要支付利息178.2万元,5000万元10年共需支付利息1633.5万元。2010年至2012年5000万元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按年度纳入预算,按季度拨付给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开设的存款户,三年以后所产生的利息,由市第五人民医院拨付到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国开行河南分行开设的存款户。
    5000万元贷款的还款计划(不含利息)是:自2013年至2020年止,每年还贷625万元,贷款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到位,该资金由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拨付到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国开行河南分行开设的存款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