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拟由市财政直接投资建设的议案

2010-01-11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优化干线公路路网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建设。由于我市建设资金紧张,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取BT投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5月12日,市政府报请洛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以市本级财政收入作为回购资金来源。7月16日,市交通部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日报发布BT项目建设业主招标公告,但由于参加BT招标的单位不足三家,招标没有成功。鉴于工程建设时间紧迫,市政府研究,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拟改由市财政直接投资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洛阳至偃师快速通道:起自偃师S320顾龙线与G310连天线在顾县镇的交叉点,止于南王村洛界高速与开元大道互通式立交。全长约24公里,该项目按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道宽15米,中央分隔带宽2米,工程总占地2084亩(其中:偃师市占地1301亩;伊洛工业园区占地534亩;洛龙区占地249.14亩),估算总投资7亿元。该项目控制性工程伊河大桥位于伊洛工业园北段,在开元大道东端跨越伊河,是沟通新区和伊洛工业园的重要通道。桥梁设计洪水频率百年一遇,设计桥长906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桥型断面全宽37米。
    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起自定鼎北路与国道310线交汇处,止于吉利区省道245邵吉线,全长约27公里。一期工程实施310国道至连霍高速段8公里。该项目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行车道宽15米,中央分隔带宽2米,工程总占地亩。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3亿元,占地836亩(其中:老城区217.049亩,孟津619.04亩)。
    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为确保该项目实施,2008年3月19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领导担任指挥长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文物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等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偃师至洛阳快速通道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已完成省环保厅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等10项前期工作。此外,国务院已经同意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2009年10月28日,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两条快速通道建设用地4239亩,其中,洛偃快速通道占地2084亩,洛吉快速通道占地2155亩。目前工程已经具备建设条件。
    三、目前项目进展情况
    针对BT招标没有成功的实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财政、交通、公路等有关单位,多次研究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建设出现的新情况。市财政局依据金融部门融资  环境宽松的实际情况,认为在金融政策宽松的情况下,市财政利用两条快速通道作为贷款平台,利率较低,从整体上能够节省部分建设资金。因此,市财政部门在2009年7月27日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建议现有两条快速通道转为市财政直接投资建设。市政府经过反复研究,认为由市财政直接投资建设两条快速通道更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可以节省更多的建设资金。据此,市交通公路部门在8月中旬分别组建了两条快速通道工程建设项目部。特别是在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项目建设用地后,市政府相关部门迅速采取多种措施,围绕全面开工建设做了大量具体工作。目前,洛吉快速通道方面,各标段施工单位已进场,完成了驻地及工地实验室建设工作,施工设备已经落实到位,正在进行放线测量工作,监理代表处已经进驻。孟津县、老城区腾地完成后即可全面开工建设。连霍高速与洛吉快速通道互通式立交项目已基本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省高发公司连霍项目部正在对互通立交工程进行招标。洛偃快速通道方面,项目标书编制和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全段除洛龙区段外,其他路段地面附着物、土地调查算账、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市财政局正在对公路部门资金申请进行审核。伊河大桥工程施工场地平整、临时工棚搭建、大桥临时便道、围堰已修建完成。施工所需要的高压、低压电路都已架设完毕,10套打桩设备已进驻伊河大桥施工现场。
    四、市财政直接投资的优势
    (一)有利于减少项目投资额。
    BT投资方式(项目采取建设期2年,回购期3年的方式进行):以估算总投资额10亿元计算,按照建设期两年每年贷款5亿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三年期年贷款基准利率5.4%上浮20%计算执行,五年中共需还本付息约11.6亿元。
    采取市财政直接投资方式,估算总投资额9.3亿元(其中:通过与中标单位直接谈判洛吉快速通道造价大幅降低为2.3亿元),暂按建设期两年,第一年贷款5亿元,第二年贷款4.3亿元。还本付息方式:暂按建设期两年支付贷款利息,建设期后三年内还本付息。在偿还贷款本金的三年期间,按照第一年度偿还本金4亿元、第二年度偿还本金3亿元、第三年度偿还本金2.3亿元计算,利率暂按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三至五年期年贷款基准利率5.76%下浮10%计算执行,五年中共需还本付息约10.19亿元。其中:第一年支付利息约0.13亿元;第二年支付利息约0.37亿元;第三年支付本息约4.27亿元;第四年支付本息约3.12亿元;第五年支付本息约2.3亿元(因还款期未定,暂按每年六月末贷款资金到位计息,还本期暂按每年年初偿还银行本金)。按以上方式计算,比BT投资方式节省1.41亿元。
    (二)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
    采取市财政直接投资方式,市财政一是可以通过按工程进度循序投资,加强概算管理、预算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实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可以协商洽谈选择金融产品,相比于企业融资可以享受利息下浮等优惠。三是可统筹全市资金需求,灵活掌握还款节奏,用时即贷,有钱即还,资金统一调度,实现“一钱多用”,大幅度降低成本。
    (三)有利于提前分责缓解市财政压力。
    采取市财政直接投资方式,在项目建设初期即可将投资主体在市、县(市、区)间进行划分,在测算总投资的基础上,按照所经县(市、区)里程,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应承担的投资任务,确定偿债主体,适当减轻市级财政压力。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洛阳至偃师快速通道征地拆迁费用除伊洛工业园区段外,其它路段由市、县两级分责承担。其中,市财政承担50%,洛龙区和偃师市各承担50%。据测算,洛阳至偃师快速通道征迁总费用为1.19亿元,按以上比例计算,洛龙区需承担650万元,偃师市需承担2930万元。共计可为市财政分担征迁费用3580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建设目前开工在即的实际情况,市政府拟将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变更为市财政直接投资建设,请予审议。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