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9年12月30日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乔卫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审计局2009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洛阳市援建江油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按照审计署、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洛阳市审计局于2009年度对洛阳市援建江油市4个乡镇灾后恢复重建一期工程14个项目、政府投资16个重大在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并对200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8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的处理已落实到位。
2008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的部分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违反建设程序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予以纠正。如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已责成有关责任人就部分工程未进行招标的问题,作出了深刻检查,并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分,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克服顾此失彼、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嵩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用地已于2009年9月28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
(二)相关单位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的处理已落实到位
2008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的业务招待费、管理费超支等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予以纠正。如市廛东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单位制定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及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并将85万元借款利息从建设成本调整为运营费用。汝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在支付工程资金时,已扣除超付的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09年,市政府已成立专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范围。市领导高度重视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审计工作,连维良书记、郭洪昌市长、高凌芝副市长先后予以批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跟踪审计工作。2009年初,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主管领导为成员的跟踪审计联合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28号),市审计局下发了《洛阳市审计局关于下发洛阳市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跟踪审计方案的通知》。跟踪审计项目实施审计16个。
二、2009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审计的基本情况
市审计局于2009年6月30日成立16个审计组,对16个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2次在政府例会上向市委书记、市长汇报了跟踪审计工作。
市审计局按照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意见安排》的要求,统一组织,派出4个审计组,共16名审计人员,于2009年11月13日至11月23日,对洛阳市援建江油市4个乡镇灾后恢复重建一期工程14个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算及在建项目跟踪审计。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
1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07957.13万元,已完成投资142729.66万元。
洛阳市政府按国家规定,于2008年向省政府拨付江油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援建资金1亿元。省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洛阳市援建江油市4个乡镇灾后恢复重建一期工程项目14个。14个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145.76万元,已完成投资1774.70万元。
1.博物馆、赢洲大桥、衡山路、九都东路工程等16个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
(1)部分建设项目违反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前期存在无施工图审核批复、无建设许可证开工建设、无项目建议书、无环保批复、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招投标程序资料不齐全等违反建设程序问题。如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核批复,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证。
(2)部分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如龙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计划2008年12月开工,2009年8月完工。但目前仅完成工程量的42%。水库产权属于洛阳市,但水库所占土地属于三门峡市。系因未解决赔偿当地农民水库养殖事项,当地农民阻止施工所致。
(3)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设置专账。如凌波大桥(孙辛桥)项目、洛浦公园东延伸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设置专账。
(4)规划用地不规范。政府批复衡山路桥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划拨对象是洛阳市建设委员会,而规划局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准予洛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办理衡山路项目征用划拨土地165483.13平方米,审定洛阳市建设委员会衡山路项目建设用地3328平方米,与政府批复的面积不符。
(5)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应邀请末邀请审计人员参加其工程建设例会,审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变更、隐蔽工程情况,造成审计人员无法及时、准确审定工程造价额。
鉴于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对项目建设单位下达了“跟踪审计意见书”,要求其根据审计意见书对问题予以整改,市审计局将整改情况通过“跟踪审计工作台帐”予以登记。市审计局已下达“跟踪审计意见书”15份。建设项目单位根据意见书,已予以补办前期审批手续5项。跟踪审计促使项目建设单位规范了建设项目前期各种审批手续的齐全、合规。
2.洛阳市援建江油市4个乡镇灾后恢复重建一期工程14个项目竣工决算及在建项目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
(1)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四个乡镇14个建设项目未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规定单独建账核算,涉及金额3630.43万元。
(2)未按规定实施竣工财务决算。四个乡镇7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628.63万元。
(3)已承诺的社会捐赠资金不到位。八一乡敬老院建设项目社会捐赠资金19.2万元不到位。
(4)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招投标不规范建设项目2个,涉及金额139.2万元。中坝镇金轮村村道建设项目改址,重新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新的施工图设计,没有进行招标,也没有重新进行批复,直接按原招标价136.92万元与四川大西南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定施工合同;太平镇居民集中安置点清华村道路工程、唐僧村道及集中供水工程招标过程中超出控制价2.28万元中标。
(5)建设进度缓慢。四个乡镇6个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涉及金额3240.11万元。其中中坝镇卫生院综合楼重建项目,按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为2009年8月30日;方水乡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为2009年9月。至审计之日尚未竣工。
(6)工程监理不到位。二个乡9个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不到位,涉及金额1900.4万元。其中方水乡学校食堂及餐厅、厕所重建项目、卫生院维修重建项目、集镇供水工程、居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个项目至审计之日,监理部门未出具监理报告、监理日志,隐蔽工程记录未及时签证;八一乡道路硬化项目、给排水项目没有按要求填写监理施工日志。
(7)工程变更资料不齐全。两个乡镇2个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资料不齐全。其中中坝镇实施的居民集中安置点金轮村村道建设项目原批复设计长220米,面积2823.4平方米,后金轮村村道路项目改址,重新选择设计单位设计图纸,重新设计道路长110米,面积660平方米,无重新批复资料及变更资料;
(8)项目管理不完备。如太平镇居民集中安置点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设计单位不具备设计资质;中坝镇幸福村村道项目于2009年2月28日开工建设,2009年5月28日竣工,已投入使用,末进行竣工验收,未编制竣工决算书。
(9)土地管理不规范项目1个,涉及金额12.7万元。八一乡永远村委敬老院建设项目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而是采用支付征地补偿费形式使用土地,涉及金额12.7万元。
(10)虚列工程造价147.27万元。截止审计之日,竣工决算项目送审工程造价889.73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96.95万元,审减率22.14%,审减资金由江油市安排新的建设项目。这次审计,得到省审计厅和市政府援建指挥部的充分肯定。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和参建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4条。项目建设单位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正在认真进行整改。
三、整改措施
(一)增强法制意识,强化宣传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为做好明年的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要强化对《审计法》、《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和《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发表公开讲话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强化领导,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要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要加大跟踪审计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领导,明确审计、财政相关职责和权限,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全程参与建设项目审计,提高审计覆盖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对于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市政府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属于程序违规和建设手续不全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尽快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对于违规使用建设资金问题,要按要求予以纠正、调整。对于部分情节严重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我们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充分认识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中办、国办、洛阳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会议精神,要以《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把专项治理和日常审计监督紧密结合,促进2010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