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9年12月30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委主任 郭素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285件。以内容划分,属于城建方面的94件,工业财贸方面的35件,教科文卫方面的27件,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36件,政法方面的14件,其他方面的79件;以承办单位划分,市人大常委会5件,市人民政府271件,市中级人民法院7件,市人民检察院2件。截至目前,这些建议已经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1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6%;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37件,约占建议总数的48%;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17件,约占建议总数的6%。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严格按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制度和程序,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确保了代表建议按法定时限办理完毕。
(一)高度重视,履行监督。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工作,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将82件议案(后76件转为建议)根据分工分解给各位主管副市长办理;闭会后的第4个工作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定了今年重点办理的10件代表建议,并要求把建议办理工作继续纳入目标考核,认真抓好督办工作。二是代表工作机构及时将代表建议进行整理分类,并于3月19日召开了“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建议交办会议。会议要求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抓好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三是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根据分工负责、对口督办的原则,制定督办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通过电话督办、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同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帮助协调办理工作中的难点,使督办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四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利用接待代表、执法检查、调研等多种渠道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通过代表工作机构及时与市政府沟通、反馈;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分管副主任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专题汇报,与市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提高了建议办理的实效。五是为加大审议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10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就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提出了要求。常委会在认真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建议办理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后,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注重办理实效,抓好落实工作。对已经书面答复代表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应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让代表看到办理效果,以取信于代表;加强建议跟踪办理工作,对上年度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而未落实到位的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应向常委会报告;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二)建章立制,完善程序。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法》、《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意见》和《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的评议办法》,对建议的提出与审议、交办与办理、监督检查、评议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实行联席会议评议制度。对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办理不力导致代表不满意的代表建议,向市委报告,列入承办单位绩效考核。为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在机关网站上公布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建议目录,包括建议题目、提建议人、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及代表意见等内容;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建议答复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到各自单位网站,供代表查阅,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建议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同“一府两院”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办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7月2日和8月14日专题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政府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并深入承办单位督促检查,要求进一步抓好重点建议办理的落实工作,切实把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做好;注意进一步做好代表已表示满意的代表建议的后期办理工作;进一步端正办理态度,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满意件的数量,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通过督促检查,使4件不满意、2件未反馈意见的建议,均达到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
(四)突出重点,推动全面。市人大常委会在督办工作中,采取抓两头、促全面的办法,重点督办重点办理的建议和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多次听取重点建议和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逐件分析,提出办理意见,并要求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力度,克服各种困难尽力办好;对2008年的重点建议,采取跟踪督办的方式,确保办理实效。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真正使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于11月3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关于建设洛浦公园北岸滨河大道的建议》、《关于华山北路向北延伸至310国道的建议》等5件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采取听取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现场实地查看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督促解决实际问题。在反馈座谈会上,代表们就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发表了意见,指出了亮点和不足,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查找个别建议办理滞后的原因,切实加大督促协调力度,促使工程建设早日完工;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实惠;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跟踪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必要时再次听取市政府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通过抽查,使办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关于华山北路向北延伸至310国道的建议》,目前快慢车道已基本具备通车条件,桥梁工程进展顺利,明年牡丹花会前竣工通车;《关于落实旧城、城中村和大厂生活区改造享受优惠政策细则的建议》,截至9月底,旧城开发改造完成投资31.15亿元,为年度计划23.4亿元的133.1%,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完成投资18.16亿元,为年度计划15.03亿元的110.8%,截至十月底,国有大企业住房改造已实施35.74万平方米,竣工8.8万平方米。
三、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一)加强领导,责任明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后,市政府于3月30日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交办会,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印发了《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将271件(含10件重点建议)建议分解到了9个县(市、区)和59个承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调整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继续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按时限和要求办理或办理结果被确定为人大代表不满意件的,列入过错追究。各承办单位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办理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机制,规范程序。为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推进,市人民政府建立了党政联席会议听取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制度,市分管领导、主管秘书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直接阅办建议制度和建议办理协调例会等制度,明确要求市领导、主管秘书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阅批、阅办的建议不得少于10件,不足10件的要全部阅办。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健全了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承办科室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办理工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章立制,在坚持“谁主管、谁承办、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了人大代表意见反馈制度和通报制度,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认真,狠抓落实。市人民政府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市政府一周工作预安排》、《市政府一周工作督查》、《工作部署》等,对建议办理进行全程督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与代表沟通协调,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争取工作主动性。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在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如接到人大代表《关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应设立律师阅卷室的建议》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公诉处、计财处等相关部门按照代表要求抓紧落实,并在全市公诉检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统一部署,目前,市两级检察机关设立律师阅卷室工作全部进行完毕,并已投入使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二是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三是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还需加大工作力度。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将在今后的督办工作中,继续认真落实对专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制度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估制度,逐步实行网上办理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力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