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0-01-11

—2009年10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吴中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由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82件。建议按涉及的内容划分,其中:城建交通类93件,占33%;工业财贸类35件,占12%;教科文卫类26件,占9%;农林水类36件,占13%;政法类5件,占2%;其它类87件,占31%。截止目前,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1件建议,6月底前均按时限要求答复完毕;闭会期间交办的11件建议,7件已答复完毕,4件正在办理。已答复的278件建议,满意率100%。
    (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126件,约占总数的45%。如:王重阳代表提出的“关于华山北路向北延伸至310国道的建议”。目前,该工程正在打通。李世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设定我市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时间表的建议”。目前,我市所有干线公路收费站全部拆除。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解决的建议。共135件,约占总数的49%。如:陈远钊代表提出的“关于迁移、合并、改进南昌路沿线、景华路天津路路口及西苑路青岛路口公交车站的建议”。今年牡丹花会前,已对南昌路河洛路口、南昌路周山路口等公交站进行改造,新建了港湾式车站。市区其他不合理的车站也将逐步实施改造。马安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如何加快新区发展,尽快‘聚人气’谈三点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今年继续加大对新区的投资力度,制定了80亿元投资计划,用于新区20万吨污水处理厂、洛阳南站、新区图书馆、新区博物馆等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配套设施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对教育、公共交通、餐饮业、医疗卫生的发展先行扶持。
    (三)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留作参考的建议。共17件,约占总数的6%。如:周荣杰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市区洛河珠江大桥的建议”。随着瀛州桥建成通车、西苑桥扩建,跨河交通将得到很大改善,加之珠江路向南跨河后无对应道路相连,目前暂不予考虑实施。
    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交办重点建议10件,分别是:
    (一)郝辉等1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投资建设预算,加快公交场站建设速度的议案》(第6号)。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公交事业的发展,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公交场站规划选址、资金安排等情况汇报,市财政逐年加大城市公交发展的资金投入。今年我市安排公交事业预算资金4480万元。6月份,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根据连书记的有关批示精神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公交事业发展问题进行了系统调研。市财政局、公用事业局根据调研成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财政支持公交优先发展的意见。
    (二)赵彦武等2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洛浦公园北岸滨河大道的议案》(第13号)。洛浦公园北岸滨河大道即规划的滨河北路,已列入市政府2009年计划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先修建南昌路至珠江路、王城大道至御博路两段。目前,南昌路至珠江路段已进场施工。
    (三)林绍仪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九都路中段区域集中供热的议案》(第15号)。市热力公司在芳林路、解放路敷设的高温热水管网已抵达九都路,体育场路以西的九都路沿线已具备供热条件。用户只要提出用热申请,热力公司就可满足。
    (四)李廷学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旧城、城中村和大厂生活区改造享受优惠政策细则的议案》(第22号)。市旧城开发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洛阳市旧城开发改造实施办法》和《洛阳市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两个《办法》明确规定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土地出让金和收益,由市财政在10个工作日内以等额资金拨付项目所在地政府,专项用于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安置房建设中涉及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参照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文物钻探费、考古发掘费按人工成本费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初次交易费、房屋土地权属初次登记费等其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等各类政府性基金,一律免缴;(3)安置房建设中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信、广电等综合管网的开口费、初装费等非维护性和非使用性经营服务收费,属于市级权限范围内设定的,一律免缴;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管辖单位收取的其他经营服务性费用,原则上按标准的30%缴纳。为从根本上改善大厂职工的居住条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洛阳市国有大型企业住房改造工作的意见》,为大企业住房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五)夏明显等1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市委市政府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议案》(第100号)。关于提升集聚区格次的建议:省政府明确要求: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的规格、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要根据管辖地行政层级和经济实力、发展状况等,因地制宜、分级管理、科学设置、合理配备。目前,我市已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考核、领导班子待遇、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使用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关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方面的建议:市财政已安排5000万元资金,启动一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同时,我市积极争取省区域奖励资金对产业集聚区的支持,筛选出56个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上报了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对各县产业集聚区的800万元支持资金计划已下达。关于出台优惠政策:省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要求:省、市、县各级财政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引导资金,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倾斜;每年要对发展速度快、质量高、节约集约用地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省级产业集聚区给予奖励,在增量土地指标、环境容量配置和政府资金安排上优先给予支持。
    (六)郑金谷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城北物流基地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物流业发展水平的议案》(第103号)。近年来,我市非常重视生产性服务业,尤其是物流业的发展。2008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洛阳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包括资金、用地、税费、引进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等各项扶持政策;从2008年至2012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1000万元服务业引导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的发展。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着手编制洛阳市物流业发展规划。
    (七)于幸福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合并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议》(第131号)。国务院明确指出,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要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按照要求,我市将积极整合公办职业教育资源,千方百计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关于“瀍河区夹马营路、中州东路、熙春西路之间几所职业教育学校(省林业学校、省信息工程学校、市财经学校等)进行资源整合、资源共享,成立(升格)瀍河区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议”。市教育局与瀍河区有关学校及部分企业积极沟通和协调,认为目前将这些学校进行大规模整合的条件还不够成熟,现已先成立“洛阳市瀍河区职业教育集团”,为该区域职教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搭建平台,进行有益探索。
    (八)高振杰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的建议》(第137号)。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国庆节前,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制定了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已全部兑现。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国家目前尚未有明确政策。
    (九)王慧敏等1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利用黄河水解决洛阳缺水问题的议案》(第177号)。近年来,我市相继实施了新安提黄工程、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及引黄入洛工程等。目前正在实施的新安提黄二期工程,前期水保、环评等报告正在报批,渠首泵站已开工建设;引黄入洛工程,灌区的可研报告已报省发改委,预计10月份可批复,11月开工建设。
    (十)韩建国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西霞院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第208号)。市政府对西霞院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一是由市财政注资组建了“洛阳西霞院旅游投资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融资开发建设西霞院基础设施;二是利用园区土地出让收益作为政府投资,专项用于园区内土地征用、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小浪底西霞院管委会编制的《洛阳黄河小浪底西霞院生态休闲度假基础设施项目》已完成上报,概算总投资2.7亿元,其中申请国债资金1.3亿元,用于建设旅游景区道路、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黄河水系生态保护林及湿地生态恢复工程等。省发改委已将该项目列入河南省8511重点项目库。
    三、几点做法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今年人代会期间,就已将50多件议案(后大多数转为建议办理)分解到了各位分管市长、秘书长。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后,市政府于3月30日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交办会,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印发了《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文件,将271件(含10件重点建议)建议分解到了9个县(市、区)和59个承办部门;会后陆续交办的11件,也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继续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按时限和要求办理或办理结果被确定为人大代表不满意件的,列入过错追究。各承办单位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办理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为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推进,建立了市委常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听取重点建议采纳和交办情况汇报制度,市分管领导、主管秘书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直接阅办建议制度和建议办理协调例会等制度,明确要求市领导、主管秘书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亲自阅批、阅办的建议不得少于10件,不足10件的要全部阅办。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健全了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承办科室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办理工作机制。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在办理工作中,一是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市政府一周工作预安排》、《市政府一周工作督查》、《工作部署》等,对建议办理进行全程督办。二是加强与代表沟通协调。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争取工作主动性。三是在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快速解决;对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向代表做好说明和解释,保证建议办理质量,提高问题的解决和代表满意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通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但受客观条件制约或政策限制,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办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受财力等因素的制约,影响了一些建议落实的进度;与代表见面、征询代表意见工作还需要做得更细致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落实工作力度,力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以上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