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2010-01-26

    湘西自治州:改变代表建议提交方式
    近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向每位州人大代表发出了《关于改变州人大代表建议集中提交方式的通知》。
    由于过去代表建议集中在人代会期间提出和会后交办,代表建议明显滞后于“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及具体承办单位的工作计划安排,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实际效率。
    为了改变这一不利于办理工作的现实状况,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起改变过去代表建议集中提交方式,即由过去州人大代表在州人代会上集中提出代表建议和会后交办代表建议,改为今后在每次人代会的前一年年底各代表团的人大代表集中提出代表建议,当年元月上旬统一向承办单位交办代表建议。
 
    台州椒江区:首次表彰代表优秀议案建议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职,提出更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了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比活动,表彰了13件议案、建议。
    在该区第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了123件议案、建议。这些议案、建议中,大部分质量较高,对当地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也有部分建议视野不够开阔,质量有待提高。椒江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多年来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质量状况,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优秀议案、建议评比活动,以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整体提高的目的。
    本次活动表彰了3件议案和10件建议,内容紧扣发展主题,既涉及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等经济建议方面,又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学前教育、社区卫生服务等民生领域。
    山东青州:公开征求2010年监督议题
    近日,山东青州人大常委会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发放公开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2010年监督议题。这是青州人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监督工作理念,增加监督公开透明度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做到监督议题公开、监督过程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从“源头”上进行公开,即公开征求2010年监督议题,由原来的人大制定监督议题后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变为先向公开征求监督议题再制定监督计划。
    这次公开征求2010年监督议题,共分四步进行。一是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发放《征求监督议题公开信》等方式,公开征求监督议题,时间为15天。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对征求到的议题进行汇总整理,召开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对征求到的议题进行研究,充分听取各自意见和建议,确定初选议题。三是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初选议题进行研究,初选议题要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合市委及市人大的中心工作,切实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召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修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设立“迟到席”
    12月7日上午,江西省修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如期召开。会议的第一项议题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届初工作承诺兑现情况的报告,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进行测评。会议于上午8时准时开始,应出席会议的25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除1人请假外均按时到会,但依法列席会议并将向会议作工作情况报告的25个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只有21人准时到会,有4人迟到。随后进入会场的这4名同志被请到了“迟到席”就座。
    针对县“一府两院”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被安排依法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随意缺会,安排他人代会,参加会议时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等现象,修水县人大常委会对会议纪律做出了专门规定。主要有一下四个方面: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在会议通知中明确要求,凡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同志不得缺会或安排他人代会,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建立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对县“一府两院”和政府工作部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包括缺会、代会等情况)进行统计,会议开始前向与会同志通报上次常委会会议到会情况;在会场门口树立了标示牌,要求“与会同志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中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不准随意接听电话,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办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在会议正式开始后到会的一律按迟到处理,安排到“迟到席”就座,并责令向会议说明迟到原因。
 
    秦皇岛:出台对垂直管理部门监督办法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办法》。
    该办法确定了监督对象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政府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为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顺利实施,采取的重大行政执法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处理等情况。
    该办法明确监督的主要方式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和工作评议,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询问和质询等方式。在责任追究和处理上明确规定在监督中发现垂直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有不支持、不配合、不依法履行相应义务,甚至阻碍、干扰、对抗监督行为的,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望江县:推行对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近期,安徽省望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探索推行对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与“一府两院”加强工作联系,建立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正按照联系分工,率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分口召开“两院”和县直有关部门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各项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初步商定了下年度部分工作议题,并就建立健全对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四点共识:一是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对口单位联席会议,及时通报重要工作进展。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力度的同时,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两院”公正司法。三是“一府两院”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四是“两院”和各部门要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对口联系工作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系,组织开展重大会议活动要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重要文件和资料要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对口联系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