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03-02

(2010年2月26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所作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我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