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洛阳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喜照
(2010年2月25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跃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洛阳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前,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初审。会议期间,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听取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并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9年市人民政府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快速反应、真抓实干、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度的任务指标,保持了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大局的稳定。据统计,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075亿元,增长13%(按可比价计算),分别高于全国、全省4.3个和2.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0.3亿元,增长3.2%。全年粮食总产达到235.1万吨,是连续第6个丰收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830亿元,增长15.9%,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完成661.2亿元,增长14.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447.3亿元,增长31.5%,其中工业投资798.3亿元,增长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7.3亿元,增长19.1%。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719.7亿元和867亿元,比年初增加324亿元和203.6亿元。预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分别增长9.7%和8.9%。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报告》在肯定2009年工作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2010年计划,安排的思路清楚、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各项指标合理适度、重点突出,符合洛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代表们对《报告》的个别内容提出了意见,对计划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采纳了意见。根据会议审议的情况,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大会同意这个《报告》,批准洛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2010年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态势为重点,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提高经济效能,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继续落实“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落实率,严把项目土地、环评关,认真落实新开工建设项目。要夯实“三农”发展基础,扩大内需增长空间,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继续实施工业强市方针,着力调整经济结构,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品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进程,稳步推进新区建设。要继续实施科教兴洛、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加快科技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发,促进科技成果的就地转化。要继续实施旅游强市方针,进一步加快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文化产业、商贸物流业、房地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社会服务业的发展步伐。要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努力解决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深层次矛盾,尽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不断扩大企业的外向度。要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高度重视节能减排,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要继续坚持依法治市,注重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悉心构建并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奉公守法。要认真落实惠民工程和政府承诺的实事,着力保障与改善民生,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努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的收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确保“十一五”规划和今年计划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