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03-09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夺取应对金融危机全面胜利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奋斗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在推进科学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上,在推进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上,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坚持科学立法,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坚持立法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完善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立法。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洛阳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2、认真落实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洛阳市节约用水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部。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加大对立法计划实施的协调、督查力度,确保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如期提请审议。提高法规草案审议质量,加强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的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审议质量与效率;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各方面的意见,把法规草案修改好。
    3、实行开门立法,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推进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的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立法论证、听证等工作程序,注重发挥学术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咨询顾问作用,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
    4、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对洛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洛阳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5件立法项目进行深入调研,为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5、做好地方法规清理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安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按照《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以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属性的决定、决议认真进行清理,有针对性地解决法规中存在的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问题。
    二、围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6、认真贯彻《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扎实有效的监督,积极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7、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1)关于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2)关于市定十大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3)关于我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4)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5)关于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6)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7)关于我市加快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8)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9)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10)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11)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保民生、促发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12)关于《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13)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8、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1)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关于2009年财政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09年财政决算;(3)关于200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9、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对《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旅游条例》、《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开展对“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规范备案程序,完善审查机制,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11、继续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搞好信访统计和综合分析,推进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督察督办力度;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适时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
    12、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来洛开展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不断加强和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13、进一步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我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讨论、决定事关我市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作出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决议决定,不断推进重大事项决定的科学化、规范化。逐步规范听取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新增重大项目报告的程序,结合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作出相关的决议和决定。继续采取调研视察、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着力推动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4、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不断完善任免程序,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15、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围绕开展代表工作、提高履职能力等内容,组织部分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人大制度和法律知识,明确代表职责,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法律意识、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
    16、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拓宽代表联系渠道,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知情渠道,积极为代表提供更多的文件、资料,坚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会议等活动的参与,切实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7、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切实落实建议办理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建议办理的督办协调机制。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
    18、逐步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他地市的经验和做法,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结合我市代表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创新和丰富档案的内容和形式,使之全面反映代表履职状况,真正起到强化代表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的作用和效果。
    19、认真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组织服务工作,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拟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服务业发展情况、畜牧养殖业和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旅游年票对我市旅游经济拉动情况、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情况、人民防空工作等进行视察。
    六、强化法制宣传与调查研究工作
    20、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法制环境。高度重视对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宣传报道,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不断强化对常委会重要活动和代表履职情况的经常性宣传。办好《洛阳人大》和洛阳人大网站,使其真正成为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代表的重要阵地。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评先表彰活动,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对全市人大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举办高质量法制讲座,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负责人的法制意识,提高自觉用法和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围绕发展 “低碳”经济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洛阳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21、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以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为重点,围绕下一步的发展目标,着重对“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民生改善等进行调研。
    七、加强对外交流和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2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议会交流是人大对外交流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对外交往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议会、友好团体的联系和沟通,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不断丰富交流的内容和领域,促进双方在经济、文化、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广泛合作,为我市改革发展服务。
    23、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参与全国、省及有关城市人大工作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其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不断发展。
    八、积极推进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24、高度重视和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以建设“六型机关”为重点,紧紧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加强常委会学习、思想和作风建设,积极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机关效能,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使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
    25、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围绕开好常委会会议和开展常委会工作的主题,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成效性,进一步增强组成人员履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6、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学习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调研,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关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的程序。
    27、开展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的纪念活动。拟于2010年下半年,召开洛阳市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总结工作经验,评选表彰先进,举办书画摄影艺术展等纪念活动,进一步宣传人大制度,促进地方人大工作。
    28、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强化机关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提高机关执行力,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树立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29、 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更加注重党性教育,更加注重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