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0-03-15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来法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听取了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几项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二届人大代表王次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关于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会议还审议了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宜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宜阳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月26日召开。
    县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宜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宜阳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议宜阳县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宜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宜阳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坤、程竹菊、刘建国、冯新乾、裴万寿、闫进卿、杜阳林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张玉杰,县法院院长赵耀武,县检察院检察长刘赤炜列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