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03-30

——2010年2月25日在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振义
 
各位代表:
    我受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全市上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应对金融危机取得重大成效的一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推进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洛阳为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突出地方立法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紧密结合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创新立法形式,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3部,立法调研3件。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广场和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常委会制定了《洛阳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对城市公园和广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游人的行为做出了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城市生态人居环境的改善,提升洛阳千年古都的城市形象创造了条件。为了加强偃师二里头、商城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进一步彰显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常委会制订了《洛阳市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保护条例》,对于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有效遏制人为破坏,保护中国早期文明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鉴于2000年制定的《洛阳市旅游管理条例》已无法适应当前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常委会适时修订了《洛阳市旅游条例》,为规范我市旅游市场,提高旅游服务档次和水平,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的旅游产业提供了法律支持。
    为增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本着“年有储备、滚动发展”的原则,认真搞好立法调研,组织对《洛阳市节水管理条例》、《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供水条例》3部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法规奠定了基础。
    积极参与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对下发征求意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8部法律法规草案,认真组织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上报。
    在立法过程中,一是坚持科学立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在筛选、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年度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项目,使立法工作更加切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二是推进民主立法。采取座谈、研讨、民意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扩大立法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法规(草案),在洛阳日报和洛阳人大网上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聘请高校法学专家、资深法律工作者为立法顾问,并制定立法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顾问的专业优势,不断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质量。
    二、强化监督工作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组织执法检查3项。
    助推重大项目建设保增长。加强项目建设是保增长的重要抓手。常委会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关于凌波大桥及孙辛路建设的决议落实情况、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组织对2009年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听取和审议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时,要求市政府要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重点加强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的联系,认真谋划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事关民生的重大产业项目;着力解决好制约项目实施的资金、土地、拆迁、各项手续办理等问题,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
    关注群众切身利益保民生。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定十大实事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组织对蔬菜生产一体化及生产基地建设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就业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视察调研,推动了相关工作。在对《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要编制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整合教育资源等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围绕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促进平安洛阳建设保稳定。围绕构建和谐洛阳、保持社会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平安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了加强我市的治安管理工作,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到市公安局、涧西区天津路派出所、新安县城关镇派出所等,对全市治安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治安管理规范化建设,协调整合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居民(村民)委员会、企事业保安组织等基层治安力量,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治安网络体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推进了全市的平安建设,保持了基层社会稳定。
    强化计划、预算和审计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洛阳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8年度本级财政决算。听取了关于洛阳市200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不断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事关民生的廉租房建设、农村便民超市建设、家电下乡、抗震救灾等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到位。
    在听取专项报告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常委会一是选准监督议题。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在地方法规的贯彻落实上,精心拟定监督议题,详细制定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继续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表决制度。2009年,常委会对所听取的13项专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对于表决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常委会监督的力度和影响。三是组织事前调研、视察活动。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之前,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对有关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深入了解情况,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四是加大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常委会根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情况,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领导当面交办审议意见,并采取视察、听取整改情况报告等形式,跟踪督办落实。例如:在听取凌波大桥及孙辛路建设情况报告时,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向市人民政府交办了审议意见,并围绕审议意见的落实,组织进行现场视察,听取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多方筹措资金,科学组织施工,进一步加快了工程建设步伐。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常委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收到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17件,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督促其及时纠正。
    此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或调查,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及时批转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督促问题的解决。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34件(次)、2012人次,督办信访事项64件,维护了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着眼全局重大问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应对金融危机急需解决的问题等,按照《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适时做出相关决议、决定。
    根据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需要和《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的要求,常委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成果的报告和洛阳新区拓展区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为洛阳全面发展、快速发展、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应对金融危机,抓住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批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还贷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批准洛阳至偃师和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由市财政直接投资建设的决议等,为洛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围绕改善我市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将小浪底南岸节水型生态农业灌区工程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和关于对《加大对老旧水库设施修复力度,尽快恢复功能,改善生产条件,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议案的决议,要求市政府本着轻重缓急、先易后难、集中投入、快速见效的原则,尽快编制出水利设施修复改造总体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水利设施修复改造任务。
    四、严格任免工作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名,其中任命85人,免职51人。在任免工作中,严格任命程序,坚持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制度,特别是在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时,举行了集体宣誓仪式,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了履行好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创新代表工作形式,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不断强化服务代表意识,创新代表工作形式,丰富代表活动载体,提高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抓好代表培训工作。2009年是市人大换届选举后的第一年,针对新当选代表较多的特点,先后组织对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讲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法和代表法等相关内容,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了条件。
    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四件议案,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分别作出了决议,交有关部门进行认真办理。《关于完善物业管理办法、打造打造和谐居住环境》的议案,已列入2010年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适时启动立法程序,进行立法。《关于将华山北路向南延伸建设城市南北大通道》的议案、《关于加大水利设施投入、提高抗旱减灾能力》的议案等,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决议要求,认真地办理。同时,常委会采取视察、督查、听取报告等形式,不断加大对议案的督办力度。在关于农村危土窑洞、危土坯房和草房改造议案办理中,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该议案办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加大督办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1亿元,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土窑洞、危土坯房和草房8028户、21588间,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85件。常委会及时进行整理、归类、交办,加大协调力度,改进办理方式,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继续实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研究确定了10项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交政府办理。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建立了重点建议办理主管副市长牵头目标责任制,加大建议办理力度,保证了重点建议办理的落实。二是组织代表对部分建议进行抽查、检查,并督促有关部门对代表不满意件重新办理,推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截止2009年底,代表提出的28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继续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领导深入各县(市)区联系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为代表订阅寄送学习资料、开展代表视察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组织代表对世界邮展筹备情况、旅游业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情况、农科院科技创新情况、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视察和调研。组织部分驻洛省人大代表到濮阳进行调研视察,学习外地经验,服务我市发展。同时,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涉法信访工作、矿产资源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调研。
    六、推动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督查,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动全市中心工作的开展。
    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分别担任了城中村改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洛浦公园西延伸工程、洛吉快速通道、洛阳至栾川高速公路、高铁洛阳龙门站广场建设等多个项目指挥长或负责人。为做好工作,常委会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科学部署安排,加强协调督查,保证了重大项目工程顺利实施。在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中,积极推行“整村改造,连片开发,规划先行,重点突破”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建立完善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快了全市城中村改造的步伐,超额完成城中村改造的年度目标任务。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段改扩建工程、洛吉快速通道工程、正大广场和世纪华阳等项目,都正在按照计划积极推进。
    认真开展专项调研活动。为推进全市中心工作的开展,常委会领导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各自分包的重点项目,选定调研题目,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专项调研报告,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尤其是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事关民生的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加快我市公交事业的发展,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工委、室,各有关委、局参加的专题调研组,利用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136条,采取座谈会、研讨会、外地考察等多种形式,集思广益,深入探索公交事业改革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向市委写出了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我市公交事业的发展。
    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工作。一年来,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负责分包重点工程和联系重点企业共56项。常委会领导深入重点工程、重点企业进行督查、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督导工作。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根据统一安排,常委会领导分别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基层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和督促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效开展。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效能型”机关建设,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水平。
    加强思想建设。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讲、树、促”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共查摆各类问题、意见和建议35条。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为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扎实开展廉洁自律和党性修养学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和人大网站的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做好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和机关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对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及优秀作品进行了表彰奖励。认真办好《洛阳人大》刊物和人大网站,进一步加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阵地建设。
    加强对外交流和横向联系。2009年,常委会共接待塞舌尔国民议会外委会代表团、日本  原市议会代表团、冈山市代表团、韩国扶余郡议会代表团等外国客人7批40余人次,促进了与各国地方政府、议会间的友好交流。组织召开了全国二十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参加了省辖市、全国较大城市等多个区域性人大工作研讨会,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工作开展。坚持县(市)区人大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在宜阳和嵩县召开了县(市)区人大主任联席会,围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努力奋斗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社会各界通力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和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主体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认真解决。
 
    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夺取应对金融危机全面胜利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奋斗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在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迈出新步伐,在推进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实现洛阳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立法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针对影响和制约我市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研究,认真论证,加快立法,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洛阳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2010年拟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即洛阳市节约用水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调研立法项目5件,即洛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洛阳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洛阳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法规中存在的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问题。
     二、围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要以贯彻实施《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为契机,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拟听取关于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市定十大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围绕“保民生、促发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关于《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将组织对《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旅游条例》、《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依法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不断强化对非税收收入和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认真组织对“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规范备案程序,完善审查机制,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五是坚持做好信访工作。继续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搞好信访统计和综合分析,推进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对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适时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
    三、围绕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性
    进一步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及时讨论、决定事关我市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逐步规范听取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新增重大项目报告的程序,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原则,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不断完善任免程序,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围绕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创新性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要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形式,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组织对部分市十三届人大代表集中培训,学习人大制度,明确代表职责,提高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拓宽代表联系渠道。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和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坚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创新建议办理形式,完善建议办理机制,强化建议督办力度,逐步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强化代表履职意识。做好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的前期调研工作,逐步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拟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服务业发展情况、畜牧养殖业和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旅游年票对我市旅游经济拉动情况、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情况、人民防空工作等进行视察。
    五、围绕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身建设的紧迫性
    结合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作风和效能建设。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常委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关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的程序,进一步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同时,要以“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为重点,围绕下一步发展目标,着重对“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和转变经济方式、提高创新能力、推进民生改善等进行调研。结合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好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充分展现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与进步。加强内外联系,认真做好与国外议会的交流工作,积极参与全国、省有关城市人大工作研讨活动,定期召开县(市)区人大主任座谈会,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中共洛阳市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求真务实、奋力拼搏,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实现“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