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大常委会对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010-04-06

    近日,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目前,该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021户、7330人,占城镇总人口的13.4%,人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每年发放低保金1262.3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0157户、22546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5%,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每年发放低保金1602.8万元。检查组通过暗访暗查、召开全体群众大会、分组逐户座谈、走访低保对象、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低保对象确定的程序、发放标准及发放方式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提出政府及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为民意识,继续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利用政务、村务公开这一平台,采用农村基层工作“4+2”工作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避免出现骗保、漏保、人情保;要不断完善低保对象进出机制,及时调整低保对象,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嵩县人大常委会    路 鹏  张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