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促进“三保”中的作用

2010-04-07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如何围绕“三保”,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有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民生问题有效解决、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在实践和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结合嵩县工作实际,谈点粗浅体会。
    一、在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要突出“三保”工作重点
    今年年初,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前,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深入部分县直单位、乡镇、村进行调研,努力找准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结合点。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共17项,涉及“三保”的内容就有15项,其中涉及“保增长”的5项,涉及“保民生”的3项,围绕“保稳定”的7项。同时,我们坚持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开展监督工作,做到了人大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同步,有力地推动了县委重大决策的落实和重要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着力推进“三保”工作落实
    围绕我县“三保”的重大问题,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负责地行使好监督权。
    1、加强经济运行和财政预算监督,促进“保增长”的落实
    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提出了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抓住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好机遇,确保县定“十大实事”、“十大工程”按期完成;加大税收征管和争取资金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执行管理力度,强化预算约束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使国民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
    针对我县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提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多地关注民生和认真落实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等方面的建议。同时,抓住促进增长的关键环节,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城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县城土地利用情况、旅游业发展情况等工作报告,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我县重点企业、新开工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重点工程,促进了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
    2、加强民生工作监督,促进“保民生”落实
    通过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完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情况、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群众文化工作情况、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情况、药品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旅游景区管理情况、三农补贴落实情况、畜牧业发展、城中村改造、招投标等相关工作的监督,针对存在问题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项目建设是我县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常委会工作监督的重点之一。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氟化工项目、黄金冶炼项目、天城路建设工程、金源公司3000吨改扩建项目、伊东大堤二期工程、廉租房建设项目、嵩县实验中学扩建项目、农村公路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进行视察、检查,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解决突出问题,重点项目进展速度明显加快。
    3、加强稳定工作监督,促进“保稳定”落实
    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人大信访工作等渠道,加强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嵩县的平安建设与和谐稳定。
    三、坚持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推进“三保”落实
    围绕我县“三保”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我们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消防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效推进“三保”落实
    坚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推进“三保”落实。通过组织代表课题调研、会前到选区述职并征集选民意见、建议,为大会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对一些涉及全局、影响大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代表建议组织重点督办,并通过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公开办理结果等措施,促进办理工作落实。比如对去年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大修老洛栾公路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积极督办,市人大代表积极向市交通局提出建议,使3个乡镇行路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县直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中小学建设的议案”,作为重点议案进行督办。在县政府的努力下,目前城区入学难、班级大的问题有望在今年得到解决。
    坚持组织代表视察活动,推进“三保”落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抓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大事项,让代表参与检查访“热点”,深入调查问“难点”,就地视察化“焦点”,听民声、聚民意、代民言、解民难。为了促进“三保”落实,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了林业生态县建设情况、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情况、交通重点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新农村建设等各种专题视察、主题视察、课题调研视察等活动,并听取县政府相关情况汇报,代表们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进展。
    坚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推进“三保”落实。坚持落实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代表通报制度、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旁听法院庭审案件、季度视察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实行代表“接待日”、“走访日”、“活动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让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
    五、服从服务县委工作中心,全力推进“三保”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从服务全县工作中心。按照县委的分工和要求,积极承担和协助县有关领导包乡镇、包企业、包重点工程,包旅游促销,包安全生产。主任和一位副主任参与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两位副主任担任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参与招商引资,其中一位副主任还协调县重点建设项目氟化工工程;一位副主任担任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和信访领导小组副组长;一位副主任担任县农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在服务中心工作的同时,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便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实施有效监督。
    六、下步工作重点
    (一)紧盯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督。针对目前政府战危机、破危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围绕政府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情况跟踪监督,为落户到嵩县的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围绕政府落实惠民政策、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实施监督。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围绕社会稳定大局,监督公检法部门司法为民、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监督信访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全县的大局稳定。
 
                                                                                                                  
嵩县人大常委会   路 鹏   袁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