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元元出席河南省立法研讨会

2010-04-22

    2010年4月12日至15日,河南省立法研讨会在新乡市辉县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孟英致欢迎辞。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常委会法制室,省直有关厅局,郑州、洛阳两市人大常委会及法制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元元、法工委主任宋莉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思路和进度安排,与会各单位作了交流发言,结合各自的立法任务汇报了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计划,郑州、洛阳两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汇报了各自的立法项目和调研项目的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莉作了大会发言,详细汇报了我市今年的两部立法项目《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围绕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进展情况、立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如何做好今年我市的立法工作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我市两部立法项目的相关情况。
    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元元主持了第一组的讨论。各单位围绕大会议题,结合各自任务,深入探讨了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毛引端从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立法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法规起草机制等方面对今年全省的正式立法项目逐个进行了点评,对我市的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陈铁平对今年列入计划的调研项目提出了指导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实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与时俱进,认真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明确职责,强化协调,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会议沟通了情况,交流了经验,分析了问题,明确了方向,互相启发,共同提高,收获很大,达到了预期目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