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的议案》的决议
(2010年4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李诚如所作的《关于<关于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的议案>的调查报告》,经认真审议,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解决我市城市区特别是洛河以北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迫切需要,对于改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洛阳城市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依法规范、建管并重的理念,以解决影响群众出行和城市发展的交通瓶颈为重点,强力推进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在加快路网建设的基础上,争取早日完成我市城市区人行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立交桥、高架桥、快速路和环城路的建设目标,努力构建快速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关于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