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玉龙带队检查《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情况

2010-05-31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检查的统一安排,5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玉龙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建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宫武、市司法局副局长郭跃臻、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何建国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市司法局有关人员,先后深入到偃师市、新安县和市人民检察院、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局,检查《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上述被检查单位的主要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被检查的两个县(市)和4个市直单位关于贯彻实施《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从业人员、企业、学校、村“两委”、市直机关中层领导等相关人员代表座谈会,详细了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查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帐;抽查了两县(市)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乡(镇)、学校、行政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实地察看了有关单位工作情况。
    杨玉龙副主任对被检查的两个县(市)和4个市直单位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2006年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市直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不断完善和落实工作制度,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显著增强,相关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意识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认识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够健全,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理念还不够成熟,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依法治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凸显,信访量不断增加,影响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非常必要。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切经济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才能够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认真抓好本地、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时期的需要,国家会不断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这就需要我们紧跟形势,加强学习。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长久抓,不断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进程。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