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副主任李树铭来洛调研

2010-06-12

    6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副主任李树铭一行来我市,就《关于修改〈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元元,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郭素玲等陪同调研。
    李树铭副主任分别到伊川县和涧西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区)人大常委会对《决定》(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两县(区)人大常委会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对《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修改,符合《选举法》的精神,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对基层选举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并结合换届工作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一是认为修改后的第六条第三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应当进行认真研究,慎重作出修改;二是建议在原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一、二款及第四十五条中的“候选人”后增加“及其他选民”;三是建议原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因职务变动需增补为县、乡级人大代表的,必要时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补选”;四是关于选民登记、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应作出具体规定;此外,对一些条款提出了文字修改的意见。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李树铭副主任说,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这次来调研,主要是听取基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他表示,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将进行认真研究和整理,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