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交通 建设畅通洛阳

2010-06-22

    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的议案》。受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等对《关于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论证。
    在4月28日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李诚如向会议作了《关于<关于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的议案>的调查报告》。                                
    落实议案是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的需要
    经过调查论证,报告认为,落实该议案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是提升我市总体形象、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的需要。随着我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和机动车辆急剧增加,同时,由于我市城市路网仍存在结构不合理、缺少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快速路和环城路,部分道路断面或路口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造成了我市城市区特别是洛河以北城区交通高峰期拥堵问题十分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因此,在市区交通拥堵路段建设立体交通、实施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是十分必要的。
    二是落实议案与市委、市政府2010年的主要工作相一致。市委、市政府已把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确定为2010年主要工作,并成立了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落实议案办理与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相一致,有助于发挥合力、最广泛的动员社会力量,切实做好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落实议案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
    为塑造我市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报告提出了落实议案的具体建议和意见。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议案办理的长期性。议案的办理与我市城市建设息息相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依法规范、建管并重的理念,以解决影响群众出行和城市发展的交通瓶颈为重点,构建快速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为促进洛阳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我市交通整治工作分为近期目标(2010年)、中期目标(2010年—2012年)和远期目标(2012年—2015年)三个阶段分期实施。年内提出城市区立交桥、高架桥、快速路和环城路三年建设计划,并选定3至5项急待实施的立交桥、快速路和环城路建设项目,今年下半年完成施工图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力争今年内尽早开工建设,三年内完成。2014年前立交桥、高架桥、快速路和环城路建设全面完成。
    二是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必须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分步实施。一切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划依法建设,当前,首先是要依托我市第三期和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道路交通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时,选择国内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完成我市立交桥、高架桥、快速路、环城路和城市重要复杂路段等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任务。在坚持规划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坚持控制性措施与疏导性措施并举,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做好交通管理和引导服务工作。
    三是要为整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城市道路的综合整治工作,为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强力推进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    
    构建立体交通  建设畅通洛阳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该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于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的议案》的决议,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决议认为,在市区交通严重拥堵路口建设立体交通,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解决我市城市区特别是洛河以北城区交通高峰期拥堵问题的现实需要,对于改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洛阳城市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依法规范、建管并重的理念,从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交通拥堵问题入手,努力构建我市快速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关于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