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
——2010年6月24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乔卫国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对人大常委会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
2009年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局所作的2009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按照人大常委会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市审计局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刻地整改,进一步加大了此项审计工作的力度。
一是定期召开投资审计专题会议。市审计局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审计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10年来,市政府、市审计局陆续制定下发了《洛阳市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洛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指南》、《洛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及汇报内容》、《洛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三是充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队伍。在审计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今年又增加两名同志参与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审计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广泛深入开展省、市审计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按照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以及市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我们重点开展了1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洛阳市援建江油市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审计和200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1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7.1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4.28亿元。已完工项目11个,分别是新区博物馆工程、机场航站楼工程、九都东路工程、瀛洲大桥工程、华山北路工程、西苑桥工程、九都西路工程、衡山路桥工程、道北二路工程、凌波大桥工程、洛浦公园东延工程;部分完工项目3个,分别是: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区供热管网建设工程、新区污水截留项目工程;在建项目2个,即: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龙勃水库工程。
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市新区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核批复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凌波大桥(孙辛桥)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不完整;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没有项目建议书,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未包含施工图预算批复,没有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是龙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缓慢。计划2008年12月开工,2009年8月完工,但目前仅完成工程量的75%。水库产权是洛阳市,但水库所占土地属于三门峡市。系因未解决赔偿当地农民水库养殖事项,当地农民阻止施工所致;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由于一些道路不允许破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改造工程推进。
三是凌波大桥(孙辛桥)项目、洛浦公园东延伸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设置专账。
四是规划用地不规范。政府批复衡山路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划拨对象是洛阳市建设委员会,而规划局下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准予洛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办理衡山路项目征用划拨土地手续。
五是项目建设单位应邀请未邀请审计人员参加其工程建设例会,审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变更、隐蔽工程情况,造成审计人员无法及时、准确审定工程造价额。
六是凌波大桥(孙辛桥)项目支付工程款未经监理及有关领导签字批准;某些记账凭证上所列的明细科目与后附的原始凭证明细科目内容不一致;河南力大建设工程公司交的180万元履约保证金被误计入河南海滨路桥公司名下;应记入其他应付款-孙辛桥-质量奖罚金6.66万元,误记入其他应付款-伊卢线-质量奖罚金6.66万元;支付洛界高速公路湹河收费站站区附属设施评标费4500元和S331高兰线工程复印装订费4781元,不应在本项目列支。
七是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工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9.81万元,分别是:博物馆东街给水工程,审减金额11.87万元,审减原因是施工单位报送竣工资料1#设计修改通知单和2#设计修改通知单内容相同;合欢路给水工程审减金额2.74万元,审减原因是水表、管件、阀门井、水表井工程量有误;衡山北路给水工程审减金额31.28万元,审减原因是:人工挖沟槽无相关资料,阀门井及相应的砼管、阀门、工作坑支撑设备安装管道未见资料;积翠路给水工程审减金额3.92万元,审减原因是施工现场签证单03和04不是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加。
八是洛河南岸污水截流总干管项目施工手续不规范。该项目一期工程个别标段出现管线移位、原设计顶管施工而后变更为开挖施工等重大设计变更,但无相关的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及变更后施工图审查批复意见;合同约定质量为优良,但没约定具体的奖惩措施,一到五标工程验收均为合格,没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工程,无法对其进行惩罚;2标、4标签证单建设单位未签字盖章。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对项目建设单位下达了“跟踪审计意见书”15份,并将整改情况通过“跟踪审计工作台帐”予以登记。建设项目单位已按照“跟踪审计意见书”的要求开始整改。
三、洛阳市援建江油市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2010年,市审计局派出6个审计组 ,于2010年5月17日起,对洛阳市对口援建江油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就地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同时,对2009年审计结果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洛阳市援建项目共21大项53个子项,援建计划总投资9785.76万元,江油市发改委总批复概算9664.06万元。送审金额10266.96万元,审定投资8604.29万元,审减1662.66万元,审减率为16.19%。
审计查出了以下问题:
(一)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一是部分项目用不合规票据支付工程款,如未取得建筑业发票支付工程款;二是部分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多拨付工程款;三是部分项目支出无依据,如白条入账;四是违反会计基础工作规定,如未按规定正确核算工程成本等。
(二)建设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健全。如八一乡学校项目招标过程中手续不全;中坝镇一些项目未办理图纸设计审核手续;中坝镇卫生院附属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方水乡的一些项目存在中标施工单位资质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二是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造成投资浪费。太平镇让水、河西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设计人行道砖下面做20cm厚的砼垫层,设计不合理,造成投资浪费。三是部分项目工程监理不到位。监理未履行监理合同。太平镇卫生院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合同切实履行责任。
(三)3个项目土地管理不规范
中坝镇天宝路、文昌路工程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方水乡部分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未办理;八一乡敬老院未办理土地使用证。
(四)多计工程成本1662.66万元。
审减原因是工程量多计。项目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是江油市中坝镇援建项目多计工程成本422.89万元。分别是:中坝镇卫生院重建项目送审金额923.75万元,审定金额801.29万元,审减122.46万元,审减率为13%;中坝镇居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幸福村、金轮村村道、文昌路、天宝路)审减88.84万元,审减率为18%;中坝镇川中堰渠系及过水管涵、天宝路、文昌路拆迁项目审减金额33.45万元,审减率为6%;中坝镇卫生院附属工程项目审减88.92万元,审减率为23%。
二是江油市太平镇援建项目多计工程成本329.33万元。分别是:太平镇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审减37.09万元,审减率为28%;太平镇卫生院重建项目审减119.9万元,审减率为10%;审减29.03万元,审减率为16%;审减36.92万元,审减率为16%;太平镇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桥梁重建项目审减10万元,审减率为12%;提灌站项目审减32.69万元,审减率为7%;水渠重建项目审减18.78万元,审减率为11%;太平镇村级道路建设项目审减44.92万元,审减率为9%。
三是江油市方水乡援建项目多计工程成本321.59万元。分别是:方水乡居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审减114.24万元,审减率为32%;方水乡学校食堂、厕所重建项目审减10.77万元,审减率为11%;方水乡卫生院重建项目审定金额106.24万元,审减12.3万元,审减率为10%;方水乡场镇环境整治工程审减30.43万元,审减率为1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审减17.95万元,审减率为16%;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项目审减22.67万元,审减率为12%;方水乡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审减4.67万元,审减率为19%。
四是江油市八一乡援建项目多计工程成本588.86万元。分别是:八一乡居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减金额87.72万元,审减率为19%;八一乡提灌站重建项目审减12.64万元,审减率为21%;八一乡八一敬老院重建项目审减36.2万元,审减率为15%;八一学校食堂审减11.58万元,审减率为18%;八一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减325.5万元,审减率为30%;八一乡场镇基础设施项目审减115.22万元,审减率为23%。
2009年援建江油建设项目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09年审计结果应整改落实的共有54项,其中:问题40项,建议14项。经检查,已整改、纠正的49项,其中:问题35项,建议14项。5项正在整改中,分别是:中坝镇金轮村村道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八一乡永远村委敬老院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太平镇安全饮水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竣工财务决算;清华村道路工程、唐僧村道路及集中供水工程超控制价中标;卫生院重建项目图纸审查不合格造成概算编制不准确形成浪费。被审计单位已经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纠正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江油市中坝镇整改情况
对于“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的问题,中坝镇结合实际建立了一本专门核算灾后恢复重建基本建设项目专账,在专账下每个科目都下设9个基建辅助项目,每个项目每个科目均是单独核算,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对于“未按规定实施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审计后,被审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金轮村、幸福村村道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书,实施竣工财务决算;对于“卫生院和天宝路、文昌路工程施工进展及施工监管和工程质量”问题,被审单位组织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召开现场会,对监理部门提出了更严更高更规范的监理要求,明确提出了在保质保量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的要求,并得到了贯彻落实,卫生院和天宝路、文昌路工程如期完工;对于“工程变更资料不齐全”的问题,中坝镇镇府[2009]51号文“江油市中坝镇人民政府关于河南援建项目金轮村村道迁址修复的请示”已取得江油市援建办的批准,手续齐全。
二是江油市太平镇整改情况
对于太平镇“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问题,太平镇已对涉及的所有援建项目资金进行了单独建账核算;对于“重大设计变更未经有关部门批复”问题,被审单位已补充完善手续,于2009年12月29日以江太府[2009]242号文件“关于太平镇卫生院重建面积变更的报告”上报江油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对于“居民集中安置点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设计单位不具备设计资质”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按国家规定补办了手续;对于“卫生院重建项目、安全饮水项目和太平镇居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办法支付工程款”问题,建设项目单位已按要求及时支付了工程款。
三是江油市方水乡整改情况
对于“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问题,经整改,方水乡所有援建项目已全部按照财务规定进行单独建账核算;对于“未按规定实施竣工财务决算”问题,方水乡学校食堂、厕所重建项目、集镇供水建设项目、卫生院重建维修项目、提灌站重建项目等五个项目已按照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关于于“账实不符”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各援建项目单独核算做账务处理;关于“建设资金以拨代支”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整改,补齐税务票据。
四是江油市八一乡整改情况
对于“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问题,八一乡财政所已指定专人负责援建项目财务工作,对每个援建项目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于“未按规定实施竣工财务决算”问题,八一乡财政所已按规定对居民集中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学校食堂项目和提灌站项目编制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于“账实不符18万元”的问题,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更正;关于“违规颁发了八一乡学校食堂重建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问题,被审单位已按相关要求,到江油市建设局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关于“违反了项目管理办法”的问题,被审单位要求涉及该问题的提灌站重建项目、敬老院重建项目、天燃气安装工程等三个项目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南省对口援建江油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补办相应手续;关于“学校食堂重建项目、给排水工程、道路硬化工程、提灌站重建项目等四个项目虚列工程投资111.45万元”的问题,被审单位将依照报告中各项目的审定造价进行拨款,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无论从进度还是审计质量方面都在全省18个地市名列第一,得到了省审计厅领导的肯定。
四、200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0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养护。共计2715个项目。本期全部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的总金额为8.64亿元。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09年计划下达洛阳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29个,计划建设总里程1419.14公里,项目总投资8.02亿元。实际完工项目429个,完工里程1419.14公里,完成投资8.02亿元。
2009年计划下达洛阳市农村公路建设总投资8.02亿元,其中: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资金1.68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8758.50万元,省补资金3672.75万元,市县自筹资金5.1亿元。截至2009年底,我市实际到位资金8.03亿元,其中:车辆购置税转移支付资金1.68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8758.50万元,省补资金3672.75万元,市县自筹资金5.1亿元。
农村公路养护项目2009年计划下达洛阳市养护工程项目(大、中修)2286个,养护维修里程9437.9公里,计划总投资6111.60万元,其中:省补2187.10万元,市县自筹3924.50万元。截至2009年底,养护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086.10万元,其中:省补2187.10万元,市县自筹3899万元。
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养护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25.50万元。洛阳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市县计划配套资金6111.60万元,实际到位6086.10万元,未到位资金25.50万元。系高新区财政资金紧缺,未及时拨付所致。
二是部分完工项目存在断板现象。新安县南李村镇赵峪、韦庄通村公路,于2009年10月底完工,并已通过县、乡初验,为合格工程。截止审计调查日,新安县310国道危桥限行,大部分载重车辆绕行至南李村镇行驶,导致南李村镇部分通村道路因超承重量,出现2处断板。县交通部门已组织群众,对路肩、边沟及断板进行整修。
三是个人无相应资质承揽工程:个人承揽工程项目7个,建设里程8.5公里,合同金额189.71万元。由于通村公路项目较小,工程地点分散,施工过程中协调问题较为突出,所以通村公路项目大多采用选择当地有经验的民间施工组织进行施工。
四是项目未按《河南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实施三阶段质量验收制度:全市41条农村公路项目未经业主进行质量验收,占年度建设项目总数的9.56%。
五是已完工项目未及时按要求进行交(竣)工验收:截止2009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已完工但未交(竣)工验收便通车项目56个,里程170.2公里。
六是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核算不规范。分别是:棚架滞留项目建设资金336.08万元。其中:嵩县财政多预留保证金318.10万元;伊川县因工程未验收,未支付设计、监理费17.98万元。县交通部门已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退还多留保证金,尽快组织验收;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专户管理。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未按要求专户管理核算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560万元。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组的建议,正在进行整改;建设项目票据不规范539.78万元,其中宜阳县项目收据260万元,老城区项目收据279.78万元;工程附加费用偏高。如涧西区党湾-三岔口工程项目合同总造价为241.78万元,而工程前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检测费等各项附加费用达23.9万元,附加费用占工程合同总造价的9.8%。
七是拖欠施工单位应付工程款项34.56万元。洛阳市农村公路建设截止2009年底,实际完工标段里程1419.14公里,完成投资80298万元。资金到账80263.44万元,支付工程款项80263.44万元。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项34.56万元,差额均由施工单位垫支。
审计调查后,审计组出具审计报告21份,报送审计情况通报4篇,报送信息简报4篇,提出审计建议6条。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增拨工程资金11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62.7万元。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项,改进质量管理1项。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对1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1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近几年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最多、范围最广、领导最重视、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一项工作。目前,时间过半,完成投资额仅46%。已完工的11个项目中,有8个项目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决算(部分完工项目3个、在建项目2个)。进行工程决算审计是跟踪审计的重要一环,能否按期进行决算审计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去协调。因此,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做到组织、人员、时间、经费四落实,力争早日完成跟踪审计工作任务,给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一份完整的审计报告。
对已竣工的11个项目,在竣工决算资料提供完整的情况下,我们将在3个月之内完成审计任务。
(二)确保援建江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顺利完成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是在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下进行的,做好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目前,53个项目已送审51个。已完成工程造价审计的41个,还有10个项目已审完,正在认定中。2009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还有5项正在整改中。因此,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及时沟通交流,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确保2010年6月20日前向河南省审计厅提交汇总审计报告。
(三)组织力量对省厅授权市博物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新区博物馆工程项目不仅是洛阳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而且,也是省关注的重点项目,被列入2010年省审计厅授权审计项目。因此,做好审计工作尤为重要。不仅要提高认识,而且要从人力物力以及措施上得到充分保证,圆满完成新区博物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我市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人大领导、委员、代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上、在审计深度和力度上,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不完全到位;二是在制度、机制和管理层面上揭示普遍性问题,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还不够;三是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经济犯罪线索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四是部分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知识结构不完全适应审计工作发展要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2010年下半年,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还是很艰巨的,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努力拼搏,求真务实,勇于进取,确保圆满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