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徐新等13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2010年3月30日研究通过,提请:
徐新任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民营经济服务局)局长;
王晓辉任洛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洛阳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苗欣欣任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红兵任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赵震同志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长忠任洛阳市水务局(洛阳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主任);
张体健任洛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陈新学任洛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石磊任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主任(局长);
孙晓伟任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刘孟林任洛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黄清旭任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唐超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特此报告。
市长 郭洪昌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